第 46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五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許可修改第152/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 許可修改第151/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 許可修改第150/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 許可修改第145/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 許可修改第119/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 許可修改第33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 許可訂立“向衛生局捐血中心借出化驗設備及供應相關試劑”的合同。
- 核准房屋局二零一零財政年度第二補充預算。
- 許可訂立“向衛生局公共衛生化驗所借出化驗設備及供應相關試劑”的合同。
- 許可訂立向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供應“救護車”的合同。
- 許可訂立“重光之家興建工程”的執行合同。
- 許可訂立向環境保護局提供“廢物處理設施的技術顧問”服務的合同。
- 許可訂立提供“輕軌一期氹仔C250分段——編製工程計劃”服務的合同。
- 許可訂立“船舶建造廠改善工程”的執行合同。
- 許可訂立提供“屋宇漏水檢測”服務的合同。
- 許可向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供應“保衛及保安用品”。
- 許可訂立“交通事務局新大樓裝修工程(六至十二樓)”的執行合同。
- 將能源業發展辦公室的預計存續期延長。
- 第156/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高中職業技術正規教育及回歸教育的烹調技術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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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印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八日第四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二日第四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八日第四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 將若干權力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和佛得角共和國政府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 》。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二日第四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