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6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五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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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321/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322/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323/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324/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325/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326/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327/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 許可訂立“向衛生局捐血中心借出化驗設備及供應相關試劑”的合同。
第328/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329/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 許可訂立“向衛生局公共衛生化驗所借出化驗設備及供應相關試劑”的合同。
第330/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 許可訂立向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供應“救護車”的合同。
第331/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332/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 許可訂立向環境保護局提供“廢物處理設施的技術顧問”服務的合同。
第333/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 許可訂立提供“輕軌一期氹仔C250分段——編製工程計劃”服務的合同。
第334/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335/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336/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337/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 許可訂立“交通事務局新大樓裝修工程(六至十二樓)”的執行合同。
第338/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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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印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八日第四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二日第四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八日第四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320/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 將若干權力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和佛得角共和國政府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
》。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二日第四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第102/2010號行政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