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72/2010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31/2010

刊登日期:

2010.8.2

版數:

585-587

  • 衛生局的人員編制。
被廢止 :
  • 第26/2023號行政法規 - 修改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法令。
  •  
    相關法規 :
  • 第81/99/M號法令 - 重組澳門衛生司之組織結構及撤銷衛生委員會──若干廢止。
  • 第63/2009號行政命令 - 修改衛生局人員編制內的護理人員組別。
  •  
    相關類別 :
  • 衛生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26/2023號行政法規 廢止

    第72/2010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七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第一條

    人員編制

    第63/2009號行政命令修改的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法令第四十八條第一款所指的衛生局人員編制,由附於本行政命令並作為其組成部分的附表取代。

    第二條

    生效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零九年八月四日。

    二零一零年七月三十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

    附表

    衛生局人員編制

    (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法令第四十八條第一款所指者)

    人員組別 級別 官職及職程 職位數目
    領導及主管 局長 1
    副局長 3
    廳長 10
    處長 9
    組長 3 a)
    科長 8
    醫療人員 醫院醫生職程
    醫院主任醫生及醫院主治醫生
    90
    公共衛生醫生職程
    公共衛生主任醫生及公共衛生主治醫生
    7
    全科醫生職程
    全科主任醫生及全科主治醫生
    47
    全科醫生 1 b)
    牙科醫生 牙科醫生 2
    醫院行政人員 行政總管及責任中心行政主任 4
    高級衛生技術員 高級衛生技術員 10
    高級技術員 6 高級技術員 21
    傳譯及翻譯 翻譯員 7
    衛生技術人員 牙科醫士 5
    診療技術員 115
    技術員 5 技術員 11
    傳譯及翻譯 文案 2
    教學人員 幼兒教師 2
    護理人員 護士監督 8
    護士長 40
    高級專科護士 40
    專科護士 200
    高級護士 200
    一級護士 500
    衛生專業技術人員 衛生稽查員 30
    技術輔助人員 4 技術輔導員 34
    3 行政技術助理員 90
    放射助理員 1
    助理服務人員 衛生服務助理員II 3 b)
    衛生服務助理員I 64 b)
    重型車輛司機 重型車輛司機 5 b)
    工人 2 技術工人 8 b)
      1 勤雜人員 1 b)
       

    總數

    1582
    a)職位於相關附屬單位裁撤時撤銷;
    b)職位出缺時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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