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47/2010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18/2010

刊登日期:

2010.5.3

版數:

301-302

  • 核准規範警察總局組織與運作的第5/2009號行政法規第十七條第三款所指的附設人員編制。
被廢止 :
  • 第83/2017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 核准第5/2009號行政法規《警察總局組織與運作》第十七條第三款所指的附設人員配額。
  •  
    廢止 :
  • 第7/2003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 修改第2/2001號行政法規第九條第三款中所指的,並經第26/2001號保安司司長批示核准的附設人員編制。
  •  
    相關法規 :
  • 第5/2009號行政法規 - 核准警察總局的組織及運作。
  •  
    相關類別 :
  • 警察總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83/2017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廢止

    第47/2010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保安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四條及第122/2009號行政命令第一款賦予的權限,作出本批示:

    一、核准規範警察總局組織與運作的第5/2009號行政法規第十七條第三款所指載於本批示附件的附設人員編制,而該附件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廢止第7/2003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一日

    保安司司長 張國華

    ———

    附件

    第5/2009號行政法規第十七條第三款所指之人員編制

    職務名稱 職位數目
    軍事化人員
    警務總長 1
    副警務總長 1
    警司/副警司 3
    警長 5
    副警長/首席警員/一等警員/警員 11
    刑事偵查人員
    督察/副督察 4
    首席偵查員/一等及二等偵查員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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