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3/2010號行政長官公告

公報編號:

10/2010

刊登日期:

2010.3.8

版數:

114-124

  • 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日本國航班協定》。
相關法規 :
  • 第21/2010號行政長官公告 - 命令公佈就二零一零年二月十日在澳門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日本國航班協定》生效,並以換文方式完成所需的內部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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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類別 :
  • 民航 - 國際法 - 其他 - 民航局 - 法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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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3/2010號行政長官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日本國航班協定

    行政長官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第3/1999號法律第三條(六)項和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日本國航班協定》。

    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六日發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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