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63/2009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48/2009

刊登日期:

2009.11.30

版數:

1677

  • 修改衛生局人員編制內的護理人員組別。
被廢止 :
  • 第26/2023號行政法規 - 修改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法令。
  •  
    相關法規 :
  • 第81/99/M號法令 - 重組澳門衛生司之組織結構及撤銷衛生委員會──若干廢止。
  • 第14/2009號法律 - 公務人員職程制度。
  • 第18/2009號法律 - 護士職程制度。
  • 第72/2010號行政命令 - 衛生局的人員編制。
  •  
    相關類別 :
  • 衛生局 - 醫護人員的職程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26/2023號行政法規 廢止

    第63/2009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按照第14/2009號法律第四十九條第二款及第18/2009號法律第三十七條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第一條

    修改衛生局人員編制

    經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法令核准的衛生局人員編制內的護理人員組別,按作為本行政命令組成部分的附表修改。

    第二條

    生效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零九年八月十八日。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何厚鏵

    ———

    附表

    衛生局人員編制

    人員組別 級別 官職及職程 職位數目
    護理人員   護士監督
    護士長
    高級專科護士
    專科護士
    高級護士
    一級護士

    8
    40
    40
    200
    200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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