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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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 | |||
相關類別 :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 |||
第56/2009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發佈本行政命令。
第一條
廢止許可
廢止七月九日第111/83/M號訓令給予“永安水火保險有限公司”在澳門經營保險業務的許可。
第二條
生效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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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 | |||
相關類別 :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 |||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發佈本行政命令。
廢止七月九日第111/83/M號訓令給予“永安水火保險有限公司”在澳門經營保險業務的許可。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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