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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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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9/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鑑於判給新康華汽車零件及服務有限公司向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供應「車輛」,而承擔該負擔的年度與支付該負擔的年度不同,因此必須保證其財政支付。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訂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許可新康華汽車零件及服務有限公司向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供應「車輛」,金額為$6,547,800.00(澳門幣陸佰伍拾肆萬柒仟捌佰元整)。

二、所述負擔將由登錄於二零一一年財政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四十章「投資計劃」的相應撥款支付。*

* 已更改 - 請查閱:第431/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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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0/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鑑於判給Firma Chun Cheong — Produtos Farmacêuticos, Limitada「向衛生局借出化驗設備及供應試劑」的執行期跨越一財政年度,因此必須保證其財政支付。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之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許可與Firma Chun Cheong — Produtos Farmacêuticos, Limitada訂立「向衛生局借出化驗設備及供應試劑」的執行合同,金額為$5,590,633.00(澳門幣伍佰伍拾玖萬零陸佰叁拾叁元整),並分段支付如下:

2009年  $ 1,290,146.10
2010年  $ 4,300,486.90

二、二零零九年的負擔由登錄於本年度衛生局本身預算內經濟分類「02.02.01.00.00 原料及附料」帳目的撥款支付。

三、二零一零年的負擔將由登錄於該年度衛生局本身預算的相應撥款支付。

四、二零零九年財政年度在本批示第一款所訂金額下若計得結餘,可轉移至下一財政年度,但不得增加有關機關支付該項目的總撥款。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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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1/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鑑於判給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提供「路氹建築物料堆填區堤堰建造工程之質量控制」服務的執行期跨越一財政年度,因此必須保證其財政支付。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許可與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訂立提供「路氹建築物料堆填區堤堰建造工程之質量控制」服務的執行合同,金額為$1,997,560.50(澳門幣壹佰玖拾玖萬柒仟伍佰陸拾元伍角整),並分段支付如下:

2009年 $ 532,682.80
2010年 $ 1,464,877.70

二、二零零九年的負擔由登錄於本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四十章「投資計劃」內經濟分類07.06.00.00.16、次項目8.090.246.03的撥款支付。

三、二零一零年的負擔將由登錄於該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的相應撥款支付。

四、二零零九年財政年度在本批示第一款所訂金額下若計得結餘,可轉移至下一財政年度,但不得增加有關機關支付該項目的總撥款。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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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2/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鑑於判給科達有限公司「向衛生局滅菌科供應醫療消耗品」的執行期跨越一財政年度,因此必須保證其財政支付。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許可與科達有限公司訂立「向衛生局滅菌科供應醫療消耗品」的執行合同,金額為$1,763,192.00(澳門幣壹佰柒拾陸萬叁仟壹佰玖拾貳元整),並分段支付如下:

2009年 $ 293,865.30
2010年 $ 1,469,326.70

二、二零零九年的負擔由登錄於本年度衛生局本身預算內經濟分類「02.02.07.00.02 診療消耗品」帳目的撥款支付。

三、二零一零年的負擔將由登錄於該年度衛生局本身預算的相應撥款支付。

四、二零零九年財政年度在本批示第一款所訂金額下若計得結餘,可轉移至下一財政年度,但不得增加有關機關支付該項目的總撥款。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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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3/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鑑於判給利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執行「女青少年短期宿舍設計連建造承包工程」的執行期跨越一財政年度,因此必須保證其財政支付。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訂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許可與利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訂立「女青少年短期宿舍設計連建造承包工程」的執行合同,金額為$9,038,601.20(澳門幣玖佰零叁萬捌仟陸佰零壹元貳角整),並分段支付如下:

2009年 $ 6,560,000.00
2010年 $ 2,478,601.20

二、二零零九年的負擔由登錄於本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四十章「投資計劃」內經濟分類07.02.00.00.01、次項目5.020.139.01的撥款支付。

三、二零一零年的負擔將由登錄於該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的相應撥款支付。

四、二零零九年財政年度在本批示第一款所訂金額下若計得結餘,可轉移至下一財政年度,但不得增加有關機關支付該項目的總撥款。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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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4/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鑑於判給新順利汽車有限公司向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供應「重型摩托車」,而承擔該負擔的年度與支付該負擔的年度不同,因此必須保證其財政支付。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第28/2009號行政法規修訂的第6/2006號行政法規第十九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許可與新順利汽車有限公司訂立向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供應「重型摩托車」的執行合同,金額為$4,480,000.00(澳門幣肆佰肆拾捌萬元整)。

二、上述負擔將由登錄於二零一零年財政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第四十章「投資計劃」的相應撥款支付。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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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5/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十一月二十九日第88/99/M號法令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經考慮郵政局的建議,除現行郵票外,自二零零九年十月一日起,發行並流通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六十周年」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面額與數量如下:

澳門幣一元五角  300,000枚
澳門幣二元五角  300,000枚
澳門幣三元五角  300,000枚
澳門幣四元 300,000枚
含面額澳門幣十元郵票之小型張  1,090,000枚

二、上款所指小型張發行數量中,其中七十九萬枚納入中國郵政、中國香港郵政及中國澳門郵政聯合發行的小型張本票,每冊售價為澳門幣三十六元。

三、該等郵票印刷成七萬五千張小版張,其中一萬八千七百五十張將保持完整,以作集郵用途。

四、本批示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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