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澳門逸園賽狗(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的賽狗專營批給合同第三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核准本批示附件的賽狗《“單雙”博彩規章》,該規章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四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單雙——為投注者在一場賽事中,對跑入頭三名位置狗隻的編號的算術和是奇數“單”或是偶數“雙”而進行投注之博彩方式。
「勝出組合」為:
(一) “單”:跑入頭三名位置狗隻的編號的算術和是奇數;或
(二) “雙”:跑入頭三名位置狗隻的編號的算術和是偶數。
每一投注單位為澳門幣或港幣十元正。
將「淨得彩池」除以投注於「勝出組合」的投注單位總數。
每一投注單位的彩金,將以一角的倍數計算,若計算的得數非一角的整倍數,則彩金將為計算至最接近的對下的一角的整數。但彩金不得低於投注單位加一角的款額。
一、所有投注在下列情況下將被視為無效:
(一) 參賽狗隻的數目少於四頭;
(二) 因狗隻退出而導致一場賽事中出賽狗隻編號之算術和全部為奇數或全部為偶數;
(三)「勝出組合」無人投注;
(四) 無狗隻勝出;
(五) 賽事被宣佈無效。
二、在上一款情況下,投注者可憑出示彩票或專營公司保留的電子紀錄取回所有投注款項。
倘勝出狗隻不足三頭時,「勝出組合」為第一名及第二名狗隻編號的算術和。
倘頭三名勝出狗隻之任何名次內有併頭狗的情況,計算勝出組合時將包括所有跑入頭三名位置狗隻的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