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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130/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國際出版培訓及遙距教育有限公司——SIEFEDIS”的建議下;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及第6/2005號行政命令第四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四月十八日第97/94/M號訓令核准的亞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葡萄牙歷史學士學位課程、葡萄牙歷史及語言學士學位課程現組合為歷史學學士學位課程(葡文學制)。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本批示生效後入讀的學生,而已就讀上述課程的學生可按照四月十八日第97/94/M號訓令核准的學習計劃,或可向校方申請並經批准轉入新學習計劃,以完成其課程。

四、四月十八日第97/94/M號訓令核准的葡萄牙歷史高等專科學位課程、葡萄牙歷史及語言高等專科學位課程於2006/2007學年起停止註冊。

五、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二零零八年十月三十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

附件一

歷史學學士學位課程(葡文學制)

學術與教學編排

學術範圍:歷史

入學條件:按照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二十八條的規定。

課程期限:四年

授課形式:以遙距教育形式及葡文學制授課,並由具教學經驗及有關專業資格的教學人員輔導。

授課語言:葡文

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80學分,其分配如下:

一、修讀附件二表一所載的科目,取得120學分;

二、修讀附件二表二、表三、表四、表五及表六的任一範疇的科目,取得60學分。

評核方法:最後的筆試評核和作業成績及格;網絡的教育、評核,以及訊息交流所設的即場考核成績及格。

附件二

歷史學學士學位課程(葡文學制)

學習計劃

表一

科目 種類 學分
古典期文明歷史 必修 6
古典期前之文明歷史 " 6
葡萄牙史前歷史及原史 必修 6
具爭議之歷史認知 " 6
外語I(德語I/法語I/英語I) 選修 6
資訊科技及互聯網 " 6
中世紀史 必修 6
葡萄牙中世紀史 " 6
藝術及歷史遺產 " 6
文化題材 " 6
外語II(德語II/法語II/英語II) 選修 6
電腦概論 " 6
近代史 必修 6
葡萄牙近代史 " 6
葡萄牙地理大發現及擴張史 " 6
專題研究I " 6
外語III(德語III/法語III/英語III) 選修 6
環境及自然地理 " 6
當代史 必修 6
葡萄牙當代史 " 6
專題研究II " 6
歷史理論及潮流 " 6
外語IV(德語IV/法語IV/英語IV) 選修 6
葡萄牙人文地理 " 6

註:學生須從八門科目中選讀四門科目。倘學生選讀外語科目,則須按照進階方式修讀。

表二

科目 種類 學分
藝術與遺產範疇    
西歐藝術 必修 6
葡萄牙裝飾藝術史 選修 6
美學及藝術理論 必修 6
葡萄牙藝術史I " 6
葡萄牙攝影史 選修 6
葡萄牙音樂史 " 6
葡萄牙戲劇史I " 6
具爭議之歷史認知 " 6
葡萄牙藝術史II 必修 6
葡萄牙電影發展史 選修 6
葡萄牙戲劇史II " 6
博物館導論 必修 6
葡萄牙工業遺產 選修 6
葡萄牙建築遺產保護 必修 6
藝術社會學 選修 6

註:學生須從九門科目中選讀四門科目。

表三

科目 種類 學分
文化與信仰範疇    
宗教人類學 必修 6
古代文化與神話 " 6
伊斯蘭宗教歷史 選修 6
猶太宗教歷史 " 6
具爭議之歷史認知 " 6
古希臘宗教 " 6
中世紀文化與宗教 必修 6
宗教藝術及遺產 " 6
西班牙半島基督教之改變 選修 6
宗教哲學 " 6
基督教歷史 " 6
葡萄牙帝國傳教工作 " 6
當代宗教及文化 必修 6
近代宗教及文化 " 6

註:學生須從八門科目中選讀四門科目。

表四

科目 種類 學分
葡萄牙歷史範疇    
公元五至十一世紀的西班牙 選修 2 6
葡萄牙裝飾藝術史 " 2 6
葡萄牙藝術史I " 2 6
葡萄牙移民史 " 2 6
當代史(經濟及社會) 必修 1 6
中世紀史(經濟及社會) " 1 6
近代史(經濟及社會) " 1 6
近代史(政治及體制) " 1 6
葡萄牙語語言史I 選修 2 6
葡萄牙音樂史 " 2 6
葡萄牙戲劇史I " 2 6
具爭議之歷史認知 " 2 6
宗教藝術及遺產 " 2 6
西班牙半島基督教之改變 " 2 6
葡萄牙十六世紀至十八世紀殖民地主義藝術史 " 2 6
葡萄牙藝術史II " 2 6
當代史(文化及精神) 必修 1 6
當代史(政治及體制) " 1 6
中世紀史(文化及精神) " 1 6
中世紀史(政治及體制) " 1 6
近代史(文化及精神) " 1 6
葡萄牙東方發展史 選修 2 6
葡萄牙電影發展史 " 2 6
葡萄牙戲劇史II " 2 6
葡萄牙帝國宗教傳播工作 " 2 6
葡萄牙工業遺產 " 2 6
葡萄牙建築遺產保護 " 2 6

註:

1.學生須按照下列任一方式從九門科目中選讀六門科目:
——修讀兩門中世紀史、兩門近代史及兩門當代史科目;
——修讀三門中世紀史及三門近代史科目;
——修讀三門近代史及三門當代史科目。
2.學生須從十八門科目中選讀四門科目。

表五

科目 種類 學分
葡萄牙語言、文學及文化範疇    
葡萄牙文化 選修 5 6
葡萄牙語語音及音韻學 選修 2 6
葡萄牙語語言史I 選修 5 6
葡萄牙戲劇史I " 5 6
語言學導論I 選修 1, 2 6
文學導論I 選修 3, 4 6
拉丁語基礎I 選修 6 6
拉丁語基礎II " 6 6
拉丁語言及文化I " 6 6
拉丁語言及文化II " 6 6
拉丁語言及文化III " 6 6
拉丁語言及文化IV " 6 6
葡萄牙文學I 選修 4 6
葡萄牙文學II " 4 6
葡萄牙文學III " 4 6
葡萄牙語句法學 選修 2 6
葡萄牙戲劇史II 選修 5 6
文學歷史及潮流 " 5 6
語言學導論II 選修 1, 2 6
文學導論II 選修 4 6
葡萄牙語詞法 選修 2 6
葡萄牙語語義學及語用學 " 2 6
文學理論及方法學I 選修 4 6
文學理論及方法學II " 4 6

註:

1.“語言學導論I”及“語言學導論II”為語言科目的先修科目,尚未修讀該兩科目的學生,須先完成該兩門科目後方可修讀其他語言科目。
2. 學生須選讀三門語言科目。
3.“文學導論I”為文學及文學研究科目的先修科目,尚未修讀該科目的學生,須先完成該科目後方可修讀其他文學及文學研究科目。
4. 學生須選讀三門文學或文學研究科目。
5. 學生須從五門科目中選讀兩門科目。
6. 學生須根據其語言程度及按照進階方式從六門科目中選讀兩門科目。

表六

科目 種類 學分
葡萄牙對世界之影響範疇    
宗教人類學 選修 6
葡萄牙移民史 必修 6
非洲歷史 " 6
巴西歷史 選修 6
伊斯蘭歷史 " 6
文學導論I " 6
安哥拉文學 " 6
巴西文學I " 6
莫桑比克文學 " 6
非洲葡語國家文學I " 6
具爭議之歷史認知 " 6
葡萄牙十六世紀至十八世紀殖民地主義藝術史 必修 6
葡萄牙東方發展史 " 6
非洲葡語國家歷史 " 6
巴西文學II 選修 6
佛得角文學 " 6
亞洲葡語國家文學 " 6
非洲葡語國家文學II " 6
幾內亞及聖多美文學 " 6
葡萄牙帝國宗教傳播工作 " 6
葡國社會及文化 " 6

註:

學生須從十五門科目中選讀四門科目。
* 學生不能重複修讀已完成的科目。
** 表一、表二、表三、表四、表五及表六所載的科目均為學期制科目。

葡文版本

第131/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國際出版培訓及遙距教育有限公司——SIEFEDIS”的建議下;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及第6/2005號行政命令第四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亞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開設以遙距教育形式及葡文學制授課的遺產學碩士學位課程(葡文學制)。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習計劃,該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附件,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課程的正常期限為兩年。

四、課程以葡文授課。

五、根據經十一月二十九日第95/99/M號法令修訂的四月一日第17/96/M號法令第五條第三款b)項的規定,該課程還包括原創論文答辯。

六、論文的提交及答辯應於課程授課部分結束後十二個月內或於有關規章所規定的期限內完成。

七、上述課程授予碩士學位,此學位按照《亞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組織章程》第六條的規定自動獲葡國公開大學認可。

二零零八年十月三十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

附件

遺產學碩士學位課程(葡文學制)

學習計劃

科目 種類 學分
遺產學歷史及理論 必修 7.5
自然科學研究方法 " 7.5
考古遺產學 " 7.5
綜合遺產學 " 7.5
收集展覽歷史 " 7.5
回憶與身份認同 " 7.5
研究報告 " 7.5
城市:遺產及回顧 選修 7.5
本地及地區歷史:趨向與發展 " 7.5
集體回憶:檔案與圖書館 " 7.5
專題性考古 " 7.5
專題性葡萄牙藝術歷史學習 " 7.5

註: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60學分。

葡文版本

第132/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國際出版培訓及遙距教育有限公司——SIEFEDIS”的建議下;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及第6/2005號行政命令第四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亞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開設統計與應用學士學位課程(葡文學制)。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零零八年十月三十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

附件一

統計與應用學士學位課程(葡文學制)

學術與教學編排

學術範圍:精算技術科學

入學條件:按照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二十八條的規定。

課程期限:四年

授課形式:以遙距教育形式及葡文學制授課,並由具教學經驗及有關專業資格的教學人員輔導。

授課語言:葡文

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80學分,其分配如下:

一、修讀附件二表一的科目,取得120學分。

二、修讀附件二表二的任一範疇的科目,取得60學分。

評核方法:最後的筆試評核和作業成績及格;網絡的教育、評核,以及訊息交流所設的即場考核成績及格。

附件二

統計與應用學士學位課程(葡文學制)

學習計劃

表一

科目 種類 學分
線性代數 I 必修 6
微積分基礎I " 6
數據分析導論 " 6
應用統計學導論 " 6
編程 " 6
微積分基礎II " 6
概率與統計基礎 " 6
有限數學 " 6
數學編程技術 " 6
電腦概論 " 6
補充數學 " 6
數值分析基礎 " 6
應用統計學I " 6
電腦統計學 " 6
運籌學導論 " 6
分類數據分析 " 6
應用統計學II " 6
數理統計基礎 " 6
數據分析技術 " 6
概率與統計技術 " 6

表二

科目 種類 學分
補充統計與應用範疇    
財務會計 選修 a) 6
決策與博奕論 選修 6
區域經濟 選修 b) 6
生物統計學基礎 選修 6
生產與營運管理 選修 a) 6
人力資源管理 " a) 6
技術英語 選修 6
貝葉氏概率統計導論 " 6
管理學原理 選修 a) 6
非線性編程 選修 6
測量學理論 " 6
抽樣分析 " 6
精算學 " 6
多樣數字分析基礎 " 6
數據結構和基本算法 " 6
優質與創新管理 選修 a) 6
經濟融合 選修 b) 6
市場學 選修 a) 6
計劃與策略管理 " a) 6
應用推測學 選修 6
統計學作業 必修 6
地理資訊系統 選修 6
資訊管理系統 選修 a) 6
網絡系統和服務 選修 6
     
電腦學範疇    
電腦體系結構 選修 6
數值計算 " 6
程式設計語言 " 6
編程 必修 6
數據庫系統I 選修 6
多媒體系統 " 6
系統分析 " 6
數據結構和基本算法 " 6
人工智能導論 " 6
面向對象編程 " 6
網絡系統和服務 " 6
操作系統 " 6
     
數學範疇    
微分方程I 選修 6
物理學I " 6
數學歷史I " 6
非線性編程 " 6
測量學理論 " 6
地誌學 " 6
線性代數II 必修 6
複分析 " 6
微分方程II " 6
物理學II " 6
數學歷史II " 6

註:

1. 倘學生選擇補充統計與應用範疇,須選修a)類或b)類任一組科目。
2. 學生不能重複修讀已完成的科目。
3. 表一及表二所載的科目均為學期制科目。

葡文版本

第133/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國際出版培訓及遙距教育有限公司——SIEFEDIS”的建議下;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及第6/2005號行政命令第四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亞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開設數學與應用學士學位課程(葡文學制)。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零零八年十月三十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

附件一

數學與應用學士學位課程(葡文學制)

學術與教學編排

學術範圍:精算技術科學

入學條件:按照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二十八條的規定。

課程期限:四年

授課形式:以遙距教育形式及葡文學制授課,並由具教學經驗及有關專業資格的教學人員輔導。

授課語言:葡文

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80學分,其分配如下:

一、修讀附件二表一的科目,取得120學分。

二、修讀附件二表二的任一範疇的科目,取得60學分。

評核方法:最後的筆試評核和作業成績及格;網絡的教育、評核,以及訊息交流所設的即場考核成績及格。

附件二

數學與應用學士學位課程(葡文學制)

學習計劃

表一

科目 種類 學分
線性代數 I 必修 6
微積分基礎 I " 6
幾何學 I " 6
數學歷史 I " 6
邏輯和集合論 " 6
線性代數 II " 6
微積分基礎 II " 6
幾何學 II " 6
數學歷史 II " 6
有限數學 " 6
微積分基礎 III " 6
數值分析基礎 " 6
微分方程 I " 6
應用統計學 I " 6
地誌學 " 6
複分析 " 6
代數學基礎 I " 6
微積分基礎 IV " 6
概率與統計基礎 " 6
電腦概論 " 6

表二

科目 種類 學分
補充數學與應用範疇    
函數分析 選修 6
物理學 I 必修 6
微分幾何 " 6
數據分析導論 選修 6
運籌學導論 " 6
貝葉氏概率統計導論 " 6
數論理論導論 " 6
非線性編程 " 6
測量學理論 " 6
代數學基礎 II 必修 6
微分方程 II " 6
偏微分方程 選修 6
物理學 II 必修 6
射影幾何 選修 6
應用推測學 " 6
數學編程技術 " 6
動態系統 " 6
     
統計學範疇    
電腦統計學 選修 6
數據分析導論 " 6
運籌學導論 " 6
貝葉氏概率統計導論 " 6
非線性編程 " 6
測量學理論 " 6
抽樣分析 " 6
分類數據分析 " 6
多樣數字分析基礎 " 6
應用統計學 II " 6
數理統計基礎 " 6
應用推測學 " 6
數學編程技術 " 6
     
電腦學範疇    
電腦體系結構 選修 6
數值計算 " 6
程式設計語言 " 6
編程 必修 6
數據庫系統 I 選修 6
多媒體系統 " 6
系統分析 " 6
數據結構和基本算法 " 6
人工智能導論 " 6
面向對象編程 " 6
網絡系統和服務 " 6
操作系統 " 6

註:

1. 學生不能重複修讀已完成的科目。
2. 表一及表二所載的科目均為學期制科目。

葡文版本

第136/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國際出版培訓及遙距教育有限公司——SIEFEDIS”的建議下;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及第6/2005號行政命令第四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亞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開設教育學士學位課程(葡文學制)。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四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

附件一

教育學士學位課程(葡文學制)

學術與教學編排

學術範圍:教育學

入學條件:按照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二十八條的規定。

課程期限:四年

授課形式:以遙距教育形式及葡文學制授課,並由具教學經驗及有關專業資格的教學人員輔導。

授課語言:葡文

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80學分,其分配如下:

一、修讀附件二表一的科目,取得120學分。

二、修讀附件二表二的任一範疇的科目,取得60學分。

評核方法:最後的筆試評核和作業成績及格;網絡的教育、評核,以及訊息交流所設的即場考核成績及格。

附件二

教育學士學位課程(葡文學制)

學習計劃

表一

科目 種類 學分
教育學與多元文化 必修 6
當代社會的教育和平等 " 6
倫理學與教育學 " 6
多媒體教學工具 " 6
教學媒體 " 6
社會與生命的認識 " 6
當代社會政治與教育問題 " 6
基礎教育法 " 6
發展心理學 " 6
群體教育心理學 " 6
公開及遙距教育 " 6
教學與互聯網 " 6
教學與讀寫能力 " 6
遊戲與學習 " 6
成人教育法 " 6
社會科學統計 " 6
教育研究 " 6
休閑教育 " 6
教育計劃設計 " 6
項目調查 " 6

表二

科目 種類 學分
教育與閱讀範疇    
當代社會的兒童狀況 選修 6
圖書館與教育 " 6
教育與閱讀的推廣活動 " 6
閱讀及書寫教育心理學 " 6
跨文化教育 " 6
青少年及青年閱讀習慣 " 6
藝術活動與表達 " 6
閱讀技巧訓練 " 6
兒童及少年文學 " 6
教學語調 " 6
     
社會教育學及培訓範疇    
當代社會的兒童狀況 選修 6
培訓與社會勞動力整合之案例分析 " 6
培訓需求之評估 " 6
青少年及青年問題 " 6
社會教育心理學 " 6
藝術活動與表達 " 6
學習評估 " 6
培訓課程設計與發展 " 6
特殊群體教育 " 6
社會道德發展心理學 " 6

註:

1. 學生不能重複修讀已完成的科目。
2. 表一及表二所載的科目均為學期制科目。

葡文版本

第137/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國際出版培訓及遙距教育有限公司——SIEFEDIS”的建議下;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及第6/2005號行政命令第四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亞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開設語言、文學和文化 ——外語——英語學士學位課程(葡文學制)。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四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

附件一

語言、文學和文化——外語——英語

學士學位課程(葡文學制)

學術與教學編排

學術範圍:社會及人文科學

入學條件:按照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二十八條的規定。

課程期限:四年

授課形式:以遙距教育形式及葡文學制授課,並由具教學經驗及有關專業資格的教學人員輔導。

授課語言:葡文

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80學分,其分配如下:

一、修讀附件二表一所載的必修科目,取得120學分;

二、修讀附件二表二、表三、表四、表五及表六的任一範疇的科目,取得60學分。

評核方法:最後的筆試評核和作業成績及格;網絡的教育、評核,以及訊息交流所設的即場考核成績及格。

附件二

語言、文學和文化——外語——英語

學士學位課程(葡文學制)

學習計劃

表一

科目 種類 學分
文學導論 I 必修 6
英語 I " 6
英國文學 I " 6
文學理論及方法學 I " 6
電腦概論 " 6
英語 II " 6
英國文學 II " 6
英語 III " 6
英國文學 III " 6
英國社會及文化 I " 6
文學理論及方法學 II " 6
英語 IV " 6
英國文學IV " 6
英國社會及文化II " 6
英語V " 6
英國文學V " 6
語言學導論 " 6
英語VI " 6
英國文學VI " 6
英語語言學導論 " 6

表二

科目 種類 學分
德語範疇 1    
德語 I 選修 a) 6
德語 II " a) 6
德語 III " a) 6
德國文學 I 選修 b) 6
德國文學 II " b) 6
德國社會及文化 I 必修 6
德語 IV 選修 a) 6
德語 V " a) 6
德語 VI " a) 6
德國文學 III 選修 b) 6
德國文學 IV " b) 6
德國文學 V " b) 6
德國文學 VI " b) 6
德國社會及文化 II 必修 6

表三

科目 種類 學分
美語範疇    
歐洲歷史 必修 6
美國文學 I " 6
美國社會及文化 I " 6
加拿大社會及文化 " 6
歐洲電影發展史 " 6
美國文學 II " 6
美國文學 III " 6
加拿大文學 " 6
歐洲文學及視覺藝術 " 6
美國社會及文化 II " 6

表四

科目 種類 學分
法語範疇 2    
法語 I 選修 a) 6
法語 II " a) 6
法語 III " a) 6
法國文學 I 選修 b) 6
法國文學 II " b) 6
法國文學 III " b) 6
法國社會及文化 I 必修 6
法語 IV 選修 a) 6
法語 V " a) 6
法語 VI " a) 6
法國文學 IV 選修 b) 6
法國文學 V " b) 6
法國本土以外的法語文學 " b) 6
法國社會及文化 II 必修 6

表五

科目 種類 學分
歷史範疇 3    
葡萄牙藝術史 I 選修 a) 6
近代史 必修 6
古典期文明歷史 " 6
古典期前之文明歷史 " 6
葡萄牙近代歷史 選修 a) 6
葡萄牙地理大發現及擴張史 " a) 6
葡萄牙史前歷史及原史 " a) 6
具爭議之歷史認知 必修 6
葡萄牙藝術史 II 選修 a) 6
當代史 必修 6
中世紀史 " 6
葡萄牙當代史 選修 a) 6
葡萄牙中世紀史 " a) 6
歷史理論及潮流 必修 6

表六

科目 種類 學分
葡萄牙語言、文學和文化範疇 4    
葡萄牙文化 選修 e) 6
葡萄牙語語音及音韻學 選修 b) 6
葡萄牙語語言史 I 選修 e) 6
葡萄牙戲劇史 I 選修 e) 6
語言學導論 I 選修 a)b) 6
文學導論 I 選修 c)d) 6
拉丁語基礎 I 選修 f) 6
拉丁語基礎 II " f) 6
拉丁語言及文化 I " f) 6
拉丁語言及文化 II " f) 6
拉丁語言及文化 III " f) 6
拉丁語言及文化 IV " f) 6
葡萄牙文學 I 選修 d) 6
葡萄牙文學 II " d) 6
葡萄牙文學 III " d) 6
葡萄牙語句法學 選修 b) 6
葡萄牙戲劇史 II 選修 e) 6
文學歷史及潮流 " e) 6
語言學導論 II 選修 a)b) 6
文學導論 II 選修 d) 6
葡萄牙語詞法 選修 b) 6
葡萄牙語語義學及語用學 " b) 6
文學理論及方法學 I 選修 d) 6
文學理論及方法學 II " d) 6

註:

1. 修讀德語範疇的學生須根據其語言程度及按照進階方式從六門 a)類及六門 b)類科目中各選讀四門科目。
2. 修讀法語範疇的學生須根據其語言程度及按照進階方式從六門 a)類及六門 b)類科目中各選讀四門科目。
3. 修讀歷史範疇的學生須從a)類科目中選讀三門科目。
4. 修讀葡萄牙語言、文學和文化範疇的學生:
1)“語言學導論 I”及“語言學導論 II”為 a)類及 b)類語言科目的先修科目,尚未修讀該兩門科目的學生,須先完成該兩門科目後方可修讀其他語言科目;
2)學生須選讀三門 b)類語言科目;
3)c)類科目“文學導論 I”為文學及文學研究科目的先修科目,尚未修讀該科目的學生,須先完成該科目後方可修讀其他文學及文學研究科目;
4)學生須從 d)類文學及(或)文學研究科目中選讀三門科目;
5)學生須從五門 e)類科目中選讀兩門科目;
6)學生須根據其知識程度及按照進階方式選讀兩門 f)類科目。
*學生不能重複修讀已完成的科目。
**表一、表二、表三、表四、表五及表六所載的科目均為學期制科目。

葡文版本

第138/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國際出版培訓及遙距教育有限公司——SIEFEDIS”的建議下;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及第6/2005號行政命令第四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亞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開設電腦學學士學位課程(葡文學制)。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四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

附件一

電腦學學士學位課程(葡文學制)

學術與教學編排

學術範圍:精算技術科學

入學條件:按照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二十八條的規定。

課程期限:四年

授課形式:以遙距教育形式及葡文學制授課,並由具教學經驗及有關專業資格的教學人員輔導。

授課語言:葡文

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80學分,其分配如下:

一、修讀附件二表一的科目,取得120學分。

二、修讀附件二表二的任一範疇的科目,取得60學分。

評核方法:最後的筆試評核和作業成績及格;網絡的教育、評核,以及訊息交流所設的即場考核成績及格。

附件二

電腦學學士學位課程(葡文學制)

學習計劃

表一

科目 種類 學分
微積分基礎 I 必修 6
電腦體系結構 " 6
編程 " 6
線性代數 I " 6
多媒體系統 " 6
概率與統計基礎 " 6
操作系統 " 6
有限數學 " 6
面向對象編程 " 6
系統分析 " 6
物理概論 " 6
數據庫基礎 " 6
程式設計語言 " 6
網絡系統 " 6
語言和計算 " 6
網絡系統和服務 " 6
運籌學 " 6
數據結構和基本算法 " 6
人工智能導論 " 6
軟件開發 " 6

表二

科目 種類 學分
補充電腦科學範疇    
數據庫管理系統 選修 6
數據結構及高級算法 " 6
數值計算 " 6
電腦圖形學 " 6
電腦項目管理 " 6
知識表示和推理 " 6
分佈式系統 " 6
程式編輯 " 6
資訊系統管理 " 6
畢業設計 " 6
     
計算機統計範疇    
數據庫管理系統 選修 6
數據結構及高級算法 " 6
數值計算 " 6
應用統計學 I " 6
電腦統計學 " 6
應用推測學 " 6
知識表示和推理 " 6
抽樣分析 " 6
多樣數字分析基礎 " 6
畢業設計 " 6

註:

1. 學生不能重複修讀已完成的科目。
2. 表一及表二所載的科目均為學期制科目。

葡文版本

第139/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國際出版培訓及遙距教育有限公司——SIEFEDIS”的建議下;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及第6/2005號行政命令第四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亞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開設環境科學學士學位課程(葡文學制)。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四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

附件一

環境科學學士學位課程(葡文學制)

學術與教學編排

學術範圍:精算技術科學

入學條件:按照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二十八條的規定。

課程期限:四年

授課形式: 以遙距教育形式及葡文學制授課,並由具教學經驗及有關專業資格的教學人員輔導。

授課語言:葡文

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80學分,其分配如下:

一、修讀附件二表一的科目,取得120學分。

二、修讀附件二表二的任一範疇的科目,取得60學分。

評核方法:最後的筆試評核和作業成績及格;網絡的教育、評核,以及訊息交流所設的即場考核成績及格。

附件二

環境科學學士學位課程(葡文學制)

學習計劃

表一

科目 種類 學分
生物學 I 必修 6
地質學I " 6
基礎化學概論 " 6
環境物理學 " 6
數據分析導論 " 6
環保法學導論 " 6
生物學II " 6
地質學II " 6
生態學 " 6
計算學 " 6
化學與環境 " 6
污染學 " 6
環境管理導論 " 6
土地規劃學導論 " 6
野外測量I " 6
現代農村生活 " 6
地理資訊系統 " 6
自然風險學 " 6
生物進化及分類學 " 6
野外測量 II " 6

* 倘報讀本課程的學生並無中學數學的基本概念及未能應用解決數學問題的方法,須修讀預科科目“預備計算學”且取得該科合格。

表二

科目 種類 學分
自然遺產保護範疇    
地質學與環境學 選修 6
生物多樣性及保護學 " 6
微觀經濟學 " 6
公民環保意識學導論 " 6
生物學及地質學歷史 " 6
地質遺產學─特性與保護 " 6
農業生物學基礎 " 6
可持續發展的旅遊業 " 6
環境管理方法 " 6
環境教育學 " 6
     
環境和健康範疇    
環境微生物學 選修 6
營養學 " 6
生物統計學基礎 " 6
公民環保意識學導論 " 6
工作衛生與安全 " 6
環境健康學 " 6
農業生物學基礎 " 6
人類生物學 " 6
食物安全學 " 6
環境及資源使用學 " 6
     
環境持續性管理範疇    
管理學原理 選修 6
計劃與策略管理 " 6
環保技術學 " 6
微觀經濟學 " 6
公民環保意識學導論 " 6
市場學 " 6
環境管理方法 " 6
可持續發展的旅遊業 " 6
環境及資源使用學 " 6
環境影響評估學原則 " 6

註:

1. 學生不能重複修讀已完成的科目。
2. 表一及表二所載的科目均為學期制科目。

葡文版本

第140/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國際出版培訓及遙距教育有限公司——SIEFEDIS”的建議下;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及第6/2005號行政命令第四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亞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開設應用語言學士學位課程(葡文學制)。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四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

附件一

應用語言學士學位課程(葡文學制)

學術與教學編排

學術範圍:社會及人文科學

入學條件:按照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二十八條的規定。

課程期限:四年

授課形式:以遙距教育形式及葡文學制授課,並由具教學經驗及有關專業資格的教學人員輔導。

授課語言:葡文

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為180學分,其分配如下:

一、修讀附件二表一的科目,取得120學分。

二、修讀附件二表二及表三的任一範疇的科目,取得60學分。

評核方法:最後的筆試評核和作業成績及格;網絡的教育、評核,以及訊息交流所設的即場考核成績及格。

附件二

應用語言學士學位課程(葡文學制)

學習計劃

表一

科目 種類 學分
語言學導論 必修 6
人類資訊科技及溝通方法學 " 6
溝通與表達技術 I " 6
外語 I(德語I/法語I/英語I) 選修 1 6
德國社會及文化 I 選修 3 6
法國社會及文化 I " 3 6
英國社會及文化 I " 3 6
溝通與表達技術 II 必修 6
外語 II(德語II/法語II/英語II) 選修 1 6
德國社會及文化 II 選修 3 6
法國社會及文化 II " 3 6
英國社會及文化 II 選修 3 6
外語 III(德語III/法語III/英語III) 選修 1 6
外語 I(德語I/法語I/英語I) 選修 2 6
辭彙學及術語學 必修 6
社會語言學 " 6
外語 IV(德語IV/法語IV/英語IV) 選修 1 6
外語 II(德語II/法語II/英語II) 選修 2 6
跨文化溝通技巧 必修 6
外語 V(德語V/法語V/英語V) 選修 1 6
外語 III(德語III/法語III/英語III) 選修 2 6
葡萄牙語:地區性語言及文化 必修 6
外語 VI(德語VI/法語VI/英語VI) 選修 1 6
外語 IV(德語IV/法語IV/英語IV) 選修 2 6

表二

科目 種類 學分
行政與顧問範疇    
經濟學導論 必修 6
當代葡萄牙社會 " 6
商業聯繫 I " 6
法學導論 " 6
國際政治 I 選修 4 6
商業聯繫 II 必修 6
經濟融合 選修 4 6
公共關係 必修 6
人力資源管理 " 6
電子商務 " 6
市場學 " 6

表三

科目 種類 學分
經濟、法律與社會學範疇    
全球化、公民及身份 必修 6
國際金融 選修 5 6
社會精英及社會潮流 " 5 6
歐盟法 必修 6
社會學:當代思潮 " 6
移民社會學 I " 6
出口管理 選修 6 6
移民社會學 II " 6 6
當代社會問題 " 6 6
歐洲整合與歐盟政治 必修 6
地區經濟 " 6
比較憲法 " 6
宏觀經濟學 " 6

註:

1. 學生須從三門外語中選擇其一作為第一外語,並須按照進階方式修讀有關科目。
2. 學生須選讀第二外語,並須按照進階方式修讀有關科目。
3. 學生須按所選的第一外語修讀相關的兩門科目。
4. 學生須從兩門科目中選讀一門科目。
5. 學生須從兩門科目中選讀一門科目。
6. 學生須從三門科目中選讀一門科目。
* 學生不能重複修讀已完成的科目。
** 表一、表二及表三所載的科目均為學期制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