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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104/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天主教大學高等教育基金建議下;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及第6/2005號行政命令第四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修改經第88/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澳門高等校際學院人文學學士學位課程(宗教研究專業)的名稱為宗教研究學士學位課程。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新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2008/2009學年起入讀的學生,其餘學生仍須按照第88/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其學習。

四、上述課程頒授學士學位,此學位按照《澳門高等校際學院章程》第七條的規定獲葡國天主教大學認可。

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五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

附件一

宗教研究學士學位課程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 學術範圍:人文學

二、 專業範圍:宗教研究

三、 課程期限:四年

四、 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148學分

五、 授課語言:中文/英文/葡文

附件二

宗教研究學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科目 種類 每週學時 學分
社群的建立 必修 2 2
引導閱讀 " 2 2
知識與人文學 " 2 2
生命實驗室 " 2 2
生命與科學 " 2 2
澳門研究 " 2 2
思考與論證 " 2 2
世界實驗室 " 2 2
聖經研究 " 2 2
佛教倫理學 " 3 3
基督宗教在亞洲 " 2 2
神與基督:基督宗教訓導之演變 " 3 3
神與創造 " 3 3
基督宗教思想史(450 – 1650) " 2 2
現代的基督宗教:歷史、希望與自我 " 2 2
宗教對談 " 2 2
亞洲宗教入門 " 3 3
默想及思考 " 3 3
亞巴郎傳統的先知與殉道者 " 3 3
個人選擇與全球變化 " 3 3
宗教現象學 " 3 3
宗教哲學 " 2 2
宗教、社會與權力 " 2 2
宗教追尋 " 3 3
儀式、音樂與靈修 " 2 2
聖保祿與基督宗教的擴展 " 2 2
中國武術的意義 " 2 2
天主的奧秘 " 2 2
合一運動的新面貌 " 2 2
女性與心靈的力量 " 3 3
網頁開發與多媒體基礎 " 1.5 1.5
信念、理智及信德 " 2 2
生物倫理學 " 2 2
電腦應用 " 2 2
跨文化溝通 " 1.5 1.5
當代文化:家庭與童年 " 2 2
性別、階級、種族及教育 " 1.5 1.5
哲學入門:神、人與世界 " 2 2
道德哲學入門 " 2 2
當代世界之靈修 " 2 2
法律與社會 " 2 2
心靈、真相與意義 " 2 2
哲學探究 " 2 2
現實與複雜科學 " 2 2
自我: 存在與形成 " 2 2
傳統與變革 " 1.5 1.5
都市地理 " 2 2
受薪工作、家務與性服務: 現代歷史的工作與性別 " 2 2
英語I " 3 3
英語II " 3 3
英語III " 3 3
英語IV " 3 3
英語V " 2 2
英語VI " 2 2
英語VII " 2 2
英語VIII " 2 2
葡語I " 3 3
葡語II " 2 2
葡語III " 3 3
葡語IV " 2 2
普通話I " 2 2
普通話II " 3 3
普通話III " 2 2
普通話IV " 3 3
習作 " 4 4

註: 除科目“習作”外,其餘科目均為學期制科目。

葡文版本

第105/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天主教大學高等教育基金建議下;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及第6/2005號行政命令第四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修改經第87/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澳門高等校際學院人文學學士學位課程(哲學專業)的名稱為哲學學士學位課程。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的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新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適用於2008/2009學年起入讀的學生,其餘學生仍須按照第87/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其學習。

四、上述課程頒授學士學位,此學位按照《澳門高等校際學院章程》第七條的規定獲葡國天主教大學認可。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

附件一

哲學學士學位課程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 學術範圍:人文學

二、 專業範圍:哲學

三、 課程期限:四年

四、 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148學分

五、 授課語言:中文/英文/葡文

附件二

哲學學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科目 種類 每週學時 學分
社群的建立 必修 2 2
引導閱讀 " 2 2
知識與人文學 " 2 2
生命實驗室 " 2 2
生命與科學 " 2 2
澳門研究 " 2 2
思考與論證 " 2 2
世界實驗室 " 2 2
亞里斯多德 " 2 2
信念、理智及信德 " 2 2
生物倫理學 " 2 2
倫理與美學 " 2 2
倫理學與公共政策 " 2 2
倫理與危險 " 2 2
真理探索 " 2 2
哲學入門:神、人與世界 " 2 2
中國思想史I " 3 3
中國思想史II " 3 3
西方思想史I " 3 3
西方思想史II " 3 3
道德哲學入門 " 2 2
政治哲學入門 " 2 2
法律及社會 " 2 2
邏輯、語言及資訊 " 2 2
倫理方法 " 3 3
心靈、真相與意義 " 2 2
哲學探究 " 2 2
行為哲學 " 2 2
科學的哲學:20世紀的觀點 " 3 3
現實與複雜科學 " 2 2
自我:存在與形成 " 2 2
知識理論 " 3 3
時間與意義 " 2 2
戰爭與和平 " 2 2
獲得知識的方法:文學的哲學 " 3 3
網頁開發與多媒體基礎 " 1.5 1.5
電腦應用 " 2 2
跨文化溝通 " 1.5 1.5
性別、階級、種族及教育 " 1.5 1.5
遺傳學及社會 " 2 2
現代的基督宗教:歷史、希望與自我 " 2 2
默想及思考 " 2 2
個人選擇與全球變化 " 3 3
傳統與變革 " 1.5 1.5
跨國社會議題 " 2 2
都市地理 " 2 2
受薪工作、家務及性服務:現代歷史的工作及性別 " 2 2
婦女與精神力量 " 3 3
英語I " 3 3
英語II " 3 3
英語III " 3 3
英語IV " 3 3
英語V " 2 2
英語VI " 2 2
英語VII " 2 2
英語VIII " 2 2
葡語I " 3 3
葡語II " 2 2
葡語III " 3 3
葡語IV " 2 2
普通話I " 2 2
普通話II " 3 3
普通話III " 2 2
普通話IV " 3 3
習作 " 4 4

註: 除科目“習作”外,其餘科目均為學期制科目。

葡文版本

第106/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天主教大學高等教育基金建議下;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及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及第6/2005號行政命令第四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門高等校際學院開設傳播與媒體學士學位課程。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上述課程頒授學士學位,此學位按照《澳門高等校際學院章程》第七條的規定獲葡國天主教大學認可。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

附件一

傳播與媒體學士學位課程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 學術範圍:傳播與媒體

二、 專業範圍:傳播與媒體

三、 課程期限:四年

四、 完成課程所需的學分:148學分

五、 授課語言:中文/英文/葡文

附件二

傳播與媒體學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科目 種類 每週學時 學分
社群的建立 必修 2 2
引導閱讀 " 2 2
知識與人文學 " 2 2
生命實驗室 " 2 2
生命與科學 " 2 2
澳門研究 " 2 2
思考與論證 " 2 2
世界實驗室 " 2 2
傳播工作室——大眾傳播理論 " 3 3
傳播工作室——設計/藝術歷史與理論 " 3 3
傳播工作室——媒體節目策劃及腳本 " 3 3
傳播工作室——設計思考與系統化創意 " 3 3
傳播工作室——圖像/互動設計實務 " 3 3
傳播工作室——攝影與新聞攝影實務 " 3 3
傳播工作室——電台實務 " 3 3
傳播工作室——錄像實務 " 3 3
傳播實驗室——錄像與新媒體的理論與評論 " 3 3
傳播實驗室——數碼影像處理 " 3 3
傳播實驗室——數碼錄音與制作系統 " 3 3
傳播實驗室——數碼錄像與制作系統 " 3 3
傳播實驗室——廣告與宣傳 " 3 3
傳播實驗室——新聞與公共關係 " 3 3
傳播實驗室——動畫 " 3 3
傳播實驗室 ——虛擬環境 " 3 3
傳播和媒體管理與專業實務 " 2 2
消費者行為 " 3 3
企業經營 " 3 3
倫理學與公共政策 " 3 3
企業市場學 " 3 3
機率與統計 " 3 3
程序設計入門 " 1.5 1.5
程序設計 " 1.5 1.5
項目管理 " 2 2
媒體與社會 " 3 3
藝術——藝術欣賞與評論 " 2 2
藝術——數碼攝影與錄像 " 2 2
藝術——音樂與聲音 " 2 2
藝術——文學與創意寫作 " 2 2
藝術——數碼多媒體 " 2 2
藝術——戲劇與舞蹈 " 2 2
普通數學 " 3 3
英語I " 3 3
英語II " 3 3
英語III " 3 3
英語IV " 3 3
英語V " 2 2
英語VI " 2 2
英語VII " 2 2
英語VIII " 2 2
葡語I " 3 3
葡語II " 2 2
葡語III " 3 3
葡語IV " 2 2
普通話I " 2 2
普通話II " 3 3
普通話III " 2 2
普通話IV " 3 3
習作I " 1 1
習作II " 1 1
習作與實習 I " 1 1
習作與實習 II " 1 1

註:除科目“習作”及“習作與實習”外,其餘科目均為學期制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