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22/2008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31/2008

刊登日期:

2008.8.4

版數:

789

  • 終止一名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審法院法官的官職。
相關法規 :
  • 第34/2007號行政命令 - 續任幾名第一審法院法官及任命一名外籍法官出任第一審法院法官。
  •  
    相關類別 :
  • 初級法院 - 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2/2008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的職權,並根據該法第五十條(九)項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應Álvaro António Mangas Abreu Dantas(鄧澳華)學士的請求,其根據第34/2007號行政命令獲委任和聘用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審法院法官之官職,自二零零八年九月一日起予以解除。

    二零零八年七月三十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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