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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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8/2008號行政法規

調整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人員編制

行政長官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五)項,經徵詢行政會的意見,制定本行政法規。

第一條

替換治安警察局及消防局人員編制

一、*

二、經第19/200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24/2001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九條第一款所指附件B表三,由為本行政法規組成部分的附件二代替。

* 已廢止 - 請查閱:第34/2018號行政法規

第二條

替換海關人員編制

第4/2003號行政法規附表一第三部分,由為本行政法規組成部分的附件三代替。

第三條

替換澳門監獄人員編制

第12/2006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25/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二條所指的附件表二,由為本行政法規組成部分的附件四代替。

第四條

替換司法警察局人員編制

附於第9/2006號行政法規的司法警察局人員編制,由為本行政法規組成部分的附件五代替。

第五條

人員的轉入

第2/2008號法律重組職程導致有關職務的法律狀況受影響的人員,在任用方式不變更的情況下,轉入該法所規定的職級及/或職階,有關轉入以主管實體批示核准的名單為之,並須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第六條

生效

本行政法規自第2/2008號法律生效日起實施。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二日制定。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何厚鏵

———

附件一*

* 已廢止 - 請查閱:第34/2018號行政法規

附件二

第8/2008號行政法規第一條第二款所指者

表三

消防局基礎職程

職位 職位數目
消防區長 46
副消防區長 105
首席消防員 248
一等消防員/消防員 712

附件三

第8/2008號行政法規第二條所指者

三. 基礎職程

職級/編制 一般基礎職程
關務督察 38
副關務督察 88
首席關員 250
一等關員/關員 740
職級/編制 專業職程
機械專業關務督察 2
機械專業副關務督察 5
機械專業首席關員 8
機械專業一等關員/機械專業關員 20

附件四

第8/2008號行政法規第三條所指者

表二

級別 官職 職位數目
-- 總警司* 3

 

級別 職位 職位數目
-- 警司 9
-- 警長 12
-- 副警長 30
-- 首席警員 96
-- 一等警員/警員 252

* 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

附件五

第8/2008號行政法規第四條所指者

司法警察局人員編制

人員組別 級別 官職及職程 職位數目
領導及主管   局長 1
  副局長 2
  廳長 6
領導及主管   處長 12
  科長 1(a)
刑事偵查人員   督察 18
  副督察 30
  刑事偵查員 530
高級技術員 9 高級技術員 55
資訊人員 9 高級資訊技術員 15
8 資訊技術員 6
7 資訊督導員 6
6 資訊助理技術員 12
傳譯及翻譯   翻譯員 18
  文案 6
技術員 8 技術員 12
專業技術員 7 技術輔導員 30
5 助理技術員 15
刑事技術輔導員 7 刑事技術輔導員 48
行政人員 5 行政文員 30
工人及助理員 1 助理員 1(a)

(a)於出缺時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