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一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重組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職程。
- 將行政長官在“交通事務局”事務範圍內的執行權限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
- 委任保安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 核准治安警察局福利會二零零八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 許可訂立“關閘邊檢大樓擴建工程——第二期”工程的執行合同。
- 許可訂立“澳門大學宿舍C2,C3及C4設計及招標文件顧問服務”的執行合同。
- 許可訂立“澳門理工學院總部新校舍大樓連學生宿舍興建工程”的執行合同。
- 許可訂立“澳門科學館停車場設計及建造承攬工程”的執行合同。
- 許可訂立向新聞局提供中國與葡語系國家經貿資訊網站及網站資訊服務的執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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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調整給予幼兒教育、小學教育及中學教育學生的學費津貼及文教用品津貼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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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第50/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的附件第四條第二至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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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印發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六日第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目 錄
澳門特別行政區
- 訂定東望洋燈塔周邊區域興建的樓宇容許的最高海拔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