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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15/2007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15/2007

刊登日期:

2007.4.9

版數:

845

  • 將若干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以便簽署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泰王國政府的航班協定修訂案。
相關法規 :
  • 批示 - 關於批准澳門與泰王國政府之空中運輸協定之。
  • 第15/2007號行政命令 - 將若干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以便簽署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泰王國政府的航班協定修訂案。
  •  
    相關類別 :
  • 民航 - 國際法 - 其他 - 民航局 - 運輸工務司司長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5/2007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發佈本行政命令。

    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工程師一切所需權力,以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泰王國政府的航班協定修訂案。

    二零零七年四月四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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