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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109/200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八月十六日第41/99/M號法令第五條及第六條,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及第6/2005號行政命令第四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核准倫敦大學理學碩士(財務管理專業)學位課程新的學習計劃,該學習計劃作為附件載入本批示,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上款所指的學習計劃適用於二零零七年二月起入讀的學生,而已就讀本課程的學生可按照第117/200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學習計劃,或可向校方申請並經批准轉入新學習計劃,以完成其課程。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六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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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一、高等教育機構名稱及總址: University of London, Malet Street,
London WC1E 7HU, U.K.
   
二、本地合作實體的名稱: 澳門大學
   
三、在澳門的教育場所名稱及
 總址:
澳門大學
澳門氹仔徐日昇寅公馬路
   
四、高等教育課程名稱及所頒
授的學位、文憑或證書:
理學(財務管理專業)
碩士學位
   
五、課程學習計劃:

第一學年

科目 學時
銀行及資本市場 120-160
管理經濟學 120-160
財務管理數量方法 120-160
銀行財務管理 120-160

第二學年

科目 學時
投資及項目評價 120-160
風險管理——原理及應用 120-160
公司財務學 120-160

六、開課日期:二零零七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