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2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六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 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 在珠澳跨境工業區設一出入境站及關口。
- 許可訂立“為民政總署購置一台膠輪工業鏟泥機”的合同。
- 許可“華融兌換店有限公司”在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四日前開業。
- 禁止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口、再出口、轉口、轉船或運送各類軍火和相關物資,包括武器和彈藥、軍用及準軍用車輛和裝備以及這些裝備的備件予阿爾蓋達組織、烏薩馬.本.拉丹、塔利班或在“被認定為屬於或與塔利班和阿爾蓋達組織有聯繫的個人和實體的綜合名單”內列出的與它們有關聯的其他個人、集團、企業和實體,及同時禁止向上述的實體和個人提供與軍事活動有關的技術諮詢、援助或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