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2/2006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3/2006

刊登日期:

2006.1.16

版數:

36

  • 許可澳門保險有限公司增加資本。
已更改 :
  • 第27/97/M號法令 - 設立在澳門地區求取及從事保險業務之新法律制度——若干廢止。
  •  
    相關類別 :
  • 保險業 - 澳門金融管理局 -
  •  
    私營機構 :
  • 澳門保險有限公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2/2006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按照六月三十日第27/97/M號法令第九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第一條

    許可

    許可住所設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澳門保險有限公司”(葡文名稱為“Companhia de Seguros de Macau, S.A.”),藉發行五千股,每股面值為澳門幣一千元的股票,將其公司資本由$15,000,000.00(澳門幣一千五百萬元)增至$20,000,000.00(澳門幣二千萬元);自此,公司資本由二萬股組成,每股面值為澳門幣一千元。

    第二條

    生效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零六年一月九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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