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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第90/2005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52/2005

刊登日期:

2005.12.26

版數:

1242

  • 授予一名人士功績獎狀。
相關法規 :
  • 第28/2001號行政法規 - 設立勳章、獎章和獎狀。
  • 更正 - 更正公佈於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的第90/2005號行政命令。
  •  
    相關類別 :
  • 勳章獎章及獎狀 - 澳門特別行政區法例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90/2005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及(十六)項規定的職權,並按照第28/2001號行政法規第五條(二)項及第六條的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獨一條

    授予區偉雄功績獎狀。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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