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文版本
鑑於公佈於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五日第三十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的第33/2005號行政命令有不正確之處,現根據第3/1999號法律第九條的規定,作出更正。
原文為:“瑞士豐泰保險(澳門)有限公司”,
應改為:“瑞士豐泰保險(澳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二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