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
第33/2005號行政命令
公報編號:
30/2005
刊登日期:
2005.7.25
版數:
795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發佈本行政命令。
廢止經三月二十九日第91/99/M號訓令給予“瑞士豐泰保險(澳門) 股份有限公司”*在澳門經營保險業務的許可。
* 已更改 - 請查閱:更正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八日。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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