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81/200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35/2005

刊登日期:

2005.8.29

版數:

904-905

  • 核准為高級警員或高級消防員、副警長或副區長及警長或區長晉升課程的錄取考試而設的特定計算公式。
被廢止 :
  • 第85/2022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 核准治安警察局及消防局本身編制人員,以及海關關員編制內人員在錄取修讀各晉升課程時適用的甄選公式及各項要素的加權系數。
  •  
    廢止 :
  • 第17/2004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 核准在高級警員/高級消防員、警長/消防區長及副警長/副消防區長晉升課程的錄取考試中的特定計算公式
  •  
    相關法規 :
  • 第66/94/M號法令 - 核准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若干廢止。
  •  
    相關類別 :
  • 保安部隊職程 - 治安警察局 - 消防局 - 保安部隊(整體)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本法規已被 第85/2022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廢止

    第81/2005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保安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第9/2004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由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一百七十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核准為以下各錄取考試而設的特定計算公式,公式所得之分數精確至小數點後一個位,而公式中:

    CF——指最後評核

    IF——指個人評語之評分(最近四次個人評語得分之平均分)

    HA——學歷資格之評分

    TP——在職位上停留時間之評分

    CD——勳章之提升份額

    LV——嘉獎之提升份額

    二、在高級警員/高級消防員晉升課程的錄取考試中,適用以下公式:

    CF=
    (4.4TPx0.79)+(2.7IFx0.81)+(HAx2.55)
    +CD+LV
    8.2

    三、在副警長/副消防區長晉升課程的錄取考試中,適用以下公式:

    CF=
    (TPx1.7)+(IFx3.2)+(HAx3.2)
    +CD+LV
    8.1

    四、在警長/消防區長晉升課程的錄取考試中,適用以下公式:

    CF=
    (TPx1.1)+(IFx2.5)+(HAx3.2)
    +CD+LV
    6.8

    五、為著第一款所指的精確計算的效力,採四捨五入方式計算。

    六、如分數相同,則以年資較長的投考人排行優先。

    七、廢止第17/2004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八、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保安司司長 張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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