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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3/200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八月二十八日第45/95/M號法令第三十條第三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下列旅遊學院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一、西式烹飪技巧文憑課程;

二、麵包及西餅製作文憑課程。

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分別載於本批示附件一及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零零五年一月七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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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西式烹飪技巧文憑課程

1.入學要求:

1.1.高中畢業及通過入學試;或

1.2.年滿二十五歲或以上,及通過入學試;

1.3.具有西式烹飪工作經驗人士優先考慮。

2.課程期限︰

2.1.在學院內上課︰206小時;

2.2.實習︰384小時。

3.授課語言︰中文及英文。

科目 類別 學時
食物衛生基礎課程 必修 28小時
營養學 必修 14小時
工業衛生與安全 必修 14小時
烹飪技巧理論及實務 必修 150小時
實習 必修 384小時

附件二

麵包及西餅製作文憑課程

1.入學要求:

1.1.高中畢業及通過入學試;或

1.2.年滿二十五歲或以上,及通過入學試;

1.3.具有麵包及西餅製作經驗人士優先考慮。

2.課程期限︰

2.1.在學院內上課︰206小時;

2.2.實習︰384小時。

3.授課語言︰中文及英文。

科目 類別 學時
食物衛生基礎課程 必修 28小時
營養學 必修 14小時
工業衛生與安全 必修 14小時
麵包及西餅製作理論及實務 必修 150小時
實習 必修 384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