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8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二日,星期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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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20/2004號行政命令:
將一名中級法院法官之聘用合同續期
第173/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
授予行政法務司司長一切所需權力,作為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馬里共和國政府簽署互免簽證協定的簽署人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第50/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由學生福利基金發放之學費及文教用品津貼之規章
第51/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正規或等同於正規的幼兒教育、小學教育預備班、小學教育、初中教育及高中教育學生的學費津貼金額及文教用品津貼金額調整
第52/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澳門高等校際學院開設教學專業資格學位後文憑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第53/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核准暨南大學金融學專業碩士學位課程之新學習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