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13/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10/2004

刊登日期:

2004.3.8

版數:

331-333

  • 核准澳門科技大學開設中醫學高等專科學位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相關法規 :
  • 第11/91/M號法令 - 關於訂定在澳門地區從事高等教育活動的一切公立及私立教育機構的組織和運作。
  •  
    相關類別 :
  • 副修課程,商副學士(ASSOCIATE DEGREE) 及大專 - 高等教育 -
  •  
    私營機構 :
  • 澳門科技大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3/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 精英教育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建議下;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二月十日第8/92/M號法令修改之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核准澳門科技大學開設中醫學高等專科學位課程。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分別載於本批示附件一及二,並構成本批示組成部分。

    三、本批示的規定自公佈日起生效。

    二零零四年三月二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

    附件一

    中醫學高等專科學位課程學術與教學編排

    學術範圍:

    中醫學。

    入學條件:

    按照經二月十日第8/92/M號法令修訂之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二十八條的規定。

    課程期限:

    三年至三年半,學生修讀年期最長為五年。

    授課形式:

    面授。

    授課語言:

    中文。

    完成課程所需總學分:

    130學分,分配如下:

    一、完成附件二表所載的必修科目,共105學分。

    二、選修附件二表所載的選修科目,共5學分。

    本校將指定每學期供學生選修的選修科目。

    三、學生須進行20週的中醫內、外、婦、兒、骨傷科及西醫內、外科畢業實習,以取得20學分。

    評核方法:

    中醫學高等專科學位之頒授,取決於出席率、各科成績合格及通過實習考核。

    ———

    附件二

    中醫學高等專科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科目 種類 學分
    專業英語 必修 4
    中醫古文 " 4
    中醫基礎理論 " 6
    中醫診斷學 " 5
    中藥學 " 8
    方劑學 " 6
    人體解剖學 " 5
    生理學 " 5
    病理學 " 5
    藥理學 " 5
    西醫診斷學 " 6
    中醫內科學 " 10
    中醫外科學 " 4
    中醫骨傷科學 " 4
    針灸學 " 6
    中醫兒科學 " 4
    中醫婦科學 " 4
    中醫眼科學 " 2
    西醫內科學 " 6
    西醫外科學總論 " 4
    溫病學 " 2
    中醫各家學說 選修* 3
    醫學心理學 " 2
    急救醫學 " 3
    倫理學 " 2
    畢業實習 必修 20

    合計

    130

    * 學生須選修共5學分的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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