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核准《居屋貸款優惠基金規章》之七月七日第73/84/M號法令第三條第三款規定, 作出本批示。
一 、撥予郵政儲金局$ 400,000.00(澳門幣肆拾萬元整)作為二零零三經濟年度管理居屋貸款優惠基金之報酬。
二 、上款所指之費用由居屋貸款優惠基金支付。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五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35/2003號行政法規核准的《公共泊車服務規章》第九條和第二十條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不妨礙將來作出修改的情況下,設有泊車收費錶的泊車處及第35/2003號行政法規核准的《公共泊車服務規章》第九條所述規章訂定的現有收費維持不變。
二、本批示由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八日起生效。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五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作出本批示。
一、根據一九九三年一月十三日《關於禁止發展、生產、儲存和使用化學武器公約》規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指派且為該國接受的視察員及視察助理,獲豁免簽證及許可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
二、上款所指的豁免有效期為兩年,而許可逗留期間亦為兩年,兩者均可續期。
三、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