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門大學的建議下;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二月十日第8/92/M號法令修改之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門大學社會及人文科學學院社會科學碩士學位課程開設經濟學專業。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習計劃,該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附件,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本課程學科的授課期為十二個月。
四、根據二月二十八日第15/94/M號法令第五條第三款b)項的規定,該課程包括撰寫及通過答辯一篇原創論文。
五、論文的提交及答辯應在課程授課的部分結束後十二個月內或於有關規章所規定的期限內完成。
六、課程以英文為授課語言。
七、本批示的規定適用於由2003/2004學年開始入讀的學生。
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科目 |
種類 | 每週學時 | 學分 |
一年級 | |||
微觀經濟理論 | 必修 | 3 | 3 |
宏觀經濟理論 | " | 3 | 3 |
經濟研究方法 | " | 3 | 3 |
計量經濟分析I | " | 3 | 3 |
國際貿易與金融 | 選修* | 3 | 3 |
發展經濟學 | " | 3 | 3 |
公共經濟學 | " | 3 | 3 |
勞動經濟學 | " | 3 | 3 |
產業組織 | " | 3 | 3 |
貨幣經濟學 | " | 3 | 3 |
中國經濟 | " | 3 | 3 |
區域經濟(亞太地區/歐洲貨幣聯盟) | " | 3 | 3 |
計量經濟分析II | " | 3 | 3 |
高階經濟理論專題 | " | 3 | 3 |
總學分 |
24 | ||
二年級 | |||
碩士論文 | - | - | - |
*學生須從選修科目中選讀四門。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八月十六日第41/99/M號法令第五條及第六條,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確認倫敦大學瑪麗皇后學院開辦的互聯網電腦科學碩士學位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核准該課程按照本批示的規定和條件運作,該附件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一、 | 高等教育機構名稱及總址: | 倫敦大學瑪麗皇后學院 英國倫敦麥恩路E1 4NS |
二、 | 本地合作之實體名稱: | 澳門理工學院 |
三、 | 在澳門之教育場所名稱及總址: | 澳門理工學院 澳門高美士街 |
四、 | 高等課程名稱及所頒授之學位、文憑或證書: | 互聯網電腦科學 碩士學位 |
五、 | 課程學習計劃: |
科目 |
種類 | 學分 |
高級軟件技術 | 必修 | 3 |
網絡電腦及互聯網技術 | " | 3 |
互聯網基礎建設 | " | 3 |
網絡及互聯網資料庫 | " | 3 |
網絡模型及成效 | " | 3 |
多媒體系統 | " | 3 |
智能代理及多代理系統 | " | 3 |
保安及認證 | " | 3 |
科目 | 種類 | 學分 |
研究計劃 | 必修 | 12 |
六、開課日期:二零零三年九月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八月十六日第41/99/M號法令第五條及第六條,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確認倫敦大學瑪麗皇后學院開辦的電訊科學碩士學位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核准該課程按照本批示的規定和條件運作,該附件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一、 | 高等教育機構名稱及總址: | 倫敦大學瑪麗皇后學院 英國倫敦麥恩路E1 4NS |
二、 | 本地合作之實體名稱: | 澳門理工學院 |
三、 | 在澳門之教育場所名稱及總址: | 澳門理工學院 澳門高美士街 |
四、 | 高等課程名稱及所頒授之學位、文憑或證書: | 電訊科學 碩士學位 |
五、 | 課程學習計劃: |
科目 | 種類 | 學分 |
高級軟件技術 | 必修 | 3 |
網絡電腦及互聯網技術 | " | 3 |
互聯網基礎建設 | " | 3 |
網絡及互聯網資料庫 | " | 3 |
網絡模型及成效 | " | 3 |
保安及認證 | " | 3 |
衛星通訊 | " | 3 |
無線網絡 | " | 3 |
科目 | 種類 | 學分 |
研究計劃 | 必修 | 12 |
六、開課日期:二零零三年九月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八月十六日第41/99/M號法令第五條及第六條,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確認倫敦大學瑪麗皇后學院開辦的電子商貿工程科學碩士學位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核准該課程按照本批示的規定和條件運作,該附件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一、 | 高等教育機構名稱及總址: | 倫敦大學瑪麗皇后學院 英國倫敦麥恩路E1 4NS |
二、 | 本地合作之實體名稱: | 澳門理工學院 |
三、 | 在澳門之教育場所名稱及總址: | 澳門理工學院 澳門高美士街 |
四、 | 高等課程名稱及所頒授之學位、文憑或證書: | 電子商貿工程科學 碩士學位 |
五、 | 課程學習計劃: |
科目 | 種類 | 學分 |
高級軟件技術 | 必修 | 3 |
網絡電腦及互聯網技術 | " | 3 |
互聯網基礎建設 | " | 3 |
網絡及互聯網資料庫 | " | 3 |
智能代理及多代理系統 | " | 3 |
人類電腦互動 | " | 3 |
保安及認證 | " | 3 |
電子市集通訊協定 | " | 3 |
科目 | 種類 | 學分 |
研究計劃 | 必修 | 12 |
六、開課日期:二零零三年九月
在“精英教育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建議下;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二月十日第8/92/M號法令修改之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之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核准澳門科技大學開設行政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課程,並核准載於本批示附件的有關學習計劃,該附件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本課程學科授課期最短為十二個月,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三、根據第37/2000號行政命令核准的碩士及博士學位頒授形式規章第五條第三款(二)項的規定,該課程還包括撰寫及答辯一篇原創論文。
四、論文的提交及答辯應在課程授課的部分結束後二十四個月內或於有關規章所規定的期限內完成。
五、課程以中文或英文授課。
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科目 | 種類 | 學分 |
管理經濟學 | 必修 | 4 |
人力資源管理 | " | 4 |
策略管理 | " | 4 |
組織行為學 | " | 4 |
市場學 | " | 4 |
財務管理 | " | 4 |
營運管理 | " | 4 |
管理資訊系統 | " | 4 |
企業管理 | " | 4 |
管理學 | " | 4 |
成本管理會計 | 選修* | 4 |
危機管理 | " | 4 |
會計與稅制 | " | 4 |
公司財務 | " | 4 |
財務報表分析 | " | 4 |
經濟學 | " | 4 |
房地產與經濟學 | " | 4 |
投資決策分析 | " | 4 |
貨幣銀行學 | " | 4 |
國際經濟理論與政策 | " | 4 |
企業購併與資本營運 | " | 4 |
國際市場營銷 | " | 4 |
資訊系統及電子商業策略 | " | 4 |
消費者行為 | " | 4 |
國際人力資源管理 | " | 4 |
國際企業管理 | " | 4 |
項目管理 | " | 4 |
質量管理 | " | 4 |
政府及公共行政理論 | " | 4 |
澳門經濟文化發展史 | " | 4 |
論文 | 必修 | 12 |
總學分 |
60 |
*學生須選修共8學分的科目。
註:校方每學期將指定供學生選修的選修科目。
為了使澳門科技大學的款待服務管理碩士學位課程能配合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需求;
在“精英教育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建議下;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二月十日第8/92/M號法令修改之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之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修改第22/200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澳門科技大學款待服務管理碩士學位課程的學習計劃,新修訂的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附件,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本課程學科授課期最短為十二個月,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三、根據第37/2000號行政命令核准的碩士及博士學位頒授形式規章第五條第三款(二)項的規定,該課程包括撰寫及答辯一篇原創論文。
四、論文的提交及答辯應在課程授課的部分結束後二十四個月內或於有關規章所規定的期限內完成。
五、課程以中文或英文授課。
六、第一款所指新的學習計劃適用於由2003/2004學年起入讀的學生,其餘學生須按照第22/200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有關課程。
七、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科目 |
種類 | 學分 |
管理經濟學 | 必修 | 4 |
財務管理 | " | 4 |
調研方法 | " | 4 |
市場學 | " | 4 |
營運管理 | " | 4 |
管理數量方法 | " | 4 |
管理資訊系統 | " | 4 |
策略管理 | " | 4 |
組織行為學 | " | 4 |
管理溝通 | " | 4 |
酒店管理 | 選修* | 4 |
娛樂業管理 | " | 4 |
旅行社管理 | " | 4 |
會議活動管理 | " | 4 |
餐飲管理 | " | 4 |
現代款待服務專題(一) | " | 4 |
現代款待服務專題(二) | " | 4 |
論文 | 必修 | 12 |
總學分 | 72 |
*學生須選修共20學分的科目。
註:校方每學期將指定供學生選修的選修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