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八月十六日第41/99/M號法令第五條及第六條,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確認暨南大學開辦的三年制物流管理專業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核准該課程按照本批示附件的規定和條件運作,該附件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零零三年八月十八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一、 | 高等教育機構名稱及總址: | 暨南大學 中國廣東省廣州石牌 |
二、 | 本地合作之實體名稱: | 暨育服務中心 |
三、 | 在澳門之教育場所名稱及總址: | 濠江中學 澳門亞馬喇馬路三號 |
四、 | 高等課程名稱及所頒授之學位、文憑或證書: | 物流管理專業 大專畢業證書 |
五、 | 課程學習計劃: |
科目 | 學時 |
大學英語 (一) | 45 |
大學英語(二) | 45 |
計算機應用基礎 | 50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50 |
管理學原理 | 50 |
經濟地理 | 40 |
物流學概論 | 40 |
全球供應鏈管理 | 50 |
法律基礎 | 40 |
科目 | 學時 |
大學英語(三) | 45 |
大學英語(四) | 45 |
跨國公司經營管理 | 50 |
企業經營戰略 | 50 |
採購理論與策略 | 50 |
國際市場營銷 | 50 |
財務管理 | 50 |
國際金融 | 50 |
科目 | 學時 |
運輸管理概論 | 50 |
電子商務 | 50 |
存貨管理 | 50 |
客戶關係管理 | 40 |
國際稅收 | 50 |
人力資源管理 | 50 |
實習 | 120 |
六、開課日期:二零零三年九月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及七月十七日第32/95/M號法令第二十五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非牟利私立成人教育機構全職從事成人教育活動、且資格被教育暨青年局認可的工作人員、籌辦人員及推動人員獲發放載於本批示附表一的直接津貼及附表二的年資獎金。
二、為著本批示的效力,學歷證明是指向教育暨青年局提交經認證的文憑及證書而獲得證明。
三、上述所指的工作人員、籌辦人員及推動人員在本批示公佈日年滿四十歲或以上、且在非牟利私立成人教育機構任職滿十年或以上,可豁免修讀專門培訓課程。
四、執行本批示所引致的負擔由教育暨青年局的預算支付。
五、本批示自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二零零三年八月十八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級別 | 學歷 |
每月金額 |
I | 具有高等學歷及成人教育專門培訓 | 1,980.00 |
II | 具有高等學歷但沒有成人教育專門培訓 | 1,584.00 |
服務年期 | 每月金額 |
五年至九年 | 70.00 |
十年至十四年 | 140.00 |
十五年至十九年 | 210.00 |
二十年至二十四年 | 280.00 |
二十五年或以上 | 420.00 |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9/2002號行政法規第一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修訂第19/2002號行政法規附表一,增加列入“澳門理工學院體育館”一項。
二零零三年八月十九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八月十六日第41/99/M號法令第五條及第六條,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確認美國聖約瑟大學開辦理學碩士(刑事司法專業)學位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核准該課程按照本批示附件的規定和條件運作,該附件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零零三年八月十九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一、 | 高等教育機構名稱及總址: | 聖約瑟大學 美國 19131-1395賓夕法尼亞州費城城市街5600 |
二、 | 本地合作之實體名稱: | 澳門科技大學 |
三、 | 在澳門之教育場所名稱及總址: | 澳門科技大學 澳門氹仔偉龍馬路 |
四、 | 高等課程名稱及所頒授之學位、文憑或證書: | 理學(刑事司法專業) 碩士學位 |
五、 | 課程學習計劃: |
科目 | 學分 | 學時 |
犯罪學理論 | 3 | 32 |
犯罪學研究方法(一)及(二) | 3 | 32 |
刑事司法體制 | 3 | 32 |
警務執法管理 | 3 | 32 |
矯正制度 | 3 | 32 |
比較刑事法律 | 3 | 32 |
比較刑事訴訟法 | 3 | 32 |
刑事司法的人權保護 | 3 | 32 |
“反貪”專題講座 | 3 | 32 |
有組織犯罪和跨境犯罪 | 3 | 32 |
六、開課日期:二零零四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