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相關法規 : | |||
相關類別 :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 |||
鑒於公佈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八期第一組內的第42/2003號經濟財政司司長對外規範性批示載附的《幸運輪法定規章》的中、葡文文本存有不正確之處,故現根據第3/1999號法律第九條之規定對之作出更正:
原文第六條(四)項為:
“第一條(四)項所指的4格——1賠11;”
更正為:
“第一條(四)項所指的4格——1賠10;”
及原文第六條(五)項為:
“第一條(五)項所指的2格——1賠23;”
更正為:
“第一條(五)項所指的2格——1賠20;”。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
請使用Adobe Reader 7.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