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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56/200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國際出版培訓及遙距教育有限公司——SIEFEDIS”建議下;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二月十日第8/92/M號法令修改之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核准亞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以遙距教育制度及按照葡文學制開辦社會科學課程。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分別載於本批示附件一及二,並構成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本課程授予學士學位。

二零零三年六月十六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

附件一

社會科學學士學位課程(葡文學制)學術與教學編排

學術範圍:

社會科學

入學條件:

按照經二月十日第8/92/M號法令修改之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二十八條的規定。

課程期限:

各學習計劃皆設定學分。一學年科目代表10學分,半學年科目代表5學分,四分之一學年科目代表2.5學分。

學生修讀科目數量不限。

授課制度:

遙距教育形式,亦可由具教學經驗及有關專業資格的教授輔導。

完成課程所需學分總數為240學分,分配如下:

一、一般領域

(一)附件二表所載之必修科目,共145學分;

(二)在附件二選修科目表的三個範疇中選修共60學分的科目;及

(三)選修該大學現有的選修科目,共35學分。

二、專業領域

(一)附件二表所載之必修科目,共145學分;

(二)於附件二選修科目表選修同一範疇共50學分的科目,有關學位證書將載明相關範疇的名稱;及

(三)選修該大學現有的選修科目,共45學分。

授課語言:

葡文

評核方法:

課程所採用之學分評核制係根據歐洲遙距大學教育協會(EADTU)確立之學分單位制,亦即每10學分單位相當於估計學生用於學習工作的時間為二百二十小時。

附件二

社會科學學士學位課程(葡文學制)學習計劃

科目 種類 期限 學分
社會科學導論 必修 半學年 5
人類學 " 一學年 10
社會學 " 一學年 10
政治科學導論 " 半學年 5
當代社會問題 " 半學年 5
人口學 " 一學年 10
葡萄牙人類地理學 " 一學年 10
心理學 " 半學年 5
社會心理學 " 一學年 10
宏觀經濟學 " 半學年 5
微觀經濟學 " 半學年 5
管理學原則 " 半學年 5
法律導論 " 半學年 5
經濟及社會史 " 一學年 10
社會科學方法 " 一學年 10
社會科學之電腦應用 " 半學年 5
外語(一)* " 一學年 10
人類思想史 " 半學年 5
當代社會學理論 " 一學年 10
社會科學統計 " 半學年 5

*外語(一)在以下科目中選修一門:英語(一)、德語(一)及法語(一)。

選修科目表

科目 種類 期限 學分
一、政治及行政學範疇      
行政法導論 選修 半學年 5
環境法律導論 " 半學年 5
地區經濟 " 半學年 5
公共財務 " 半學年 5
國際政治 " 半學年 5
政治學說與理論 " 一學年 10
地區規劃 " 半學年 5
地區法導論 " 半學年 5
城市區域規劃 " 半學年 5
行政學 " 半學年 5
社會變遷與精英 " 半學年 5
       
二、文化組織及遺產管理範疇      
博物館導論 選修 半學年 5
葡萄牙戲劇史 " 一學年 10
葡萄牙音樂史 " 半學年 5
葡萄牙當代藝術史 " 半學年 5
葡萄牙中世紀藝術史 " 半學年 5
葡萄牙現代藝術史 " 半學年 5
會計學 " 半學年 5
市場學 " 半學年 5
人力資源管理 " 半學年 5
行政學 " 半學年 5
       
三、社會心理範疇      
組織行為 選修 半學年 5
市場學 " 半學年 5
藝術心理學 " 半學年 5
社區發展 " 半學年 5
社會小組調解工作 " 半學年 5
家庭心理學 " 半學年 5
跨文化心理學 " 半學年 5
心理社會調解工作 " 半學年 5
社會生活心理學 " 一學年 10

葡文版本

第57/200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在“國際出版培訓及遙距教育有限公司——SIEFEDIS”建議下;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二月十日第8/92/M號法令修改之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核准亞洲(澳門)國際公開大學,以遙距教育制度及按照葡文學制開辦歐洲研究課程。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分別載於本批示附件一及二,並構成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本課程授予學士學位。

二零零三年六月十六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

附件一

歐洲研究學士學位課程(葡文學制)學術與教學編排

學術範圍:

歐洲研究

入學條件:

按照經二月十日第8/92/M號法令修改之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二十八條的規定。

課程期限:

各學習計劃皆設定學分。一學年科目代表10學分,半學年科目代表5學分,四分之一學年科目代表2.5學分。

學生修讀科目數量不限。

授課制度:

遙距教育形式,亦可由具教學經驗及有關專業資格的教授輔導。

完成課程所需學分總數:

240學分,分配如下:

一、完成附件二表所載之必修科目,共220學分;及

二、選修該大學現有的選修科目,共20學分。

授課語言:

葡文

評核方法:

課程所採用之學分評核制係根據歐洲遙距大學教育協會(EADTU)確立之學分單位制,亦即每10學分單位相當於估計學生用於學習工作的時間為二百二十小時。

附件二

歐洲研究學士學位課程(葡文學制)學習計劃

科目 種類 期限 學分
歐洲研究(一) 必修 一學年 10
移民社會學 " 一學年 10
英國社會及文化 " 一學年 10
葡語歷史 " 一學年 10
英語(一) " 一學年 10
當代歷史 " 一學年 10
社會變遷與精英 " 半學年 5
當代社會課題 " 半學年 5
經濟導論 " 半學年 5
法律導論 " 半學年 5
資訊科技與互聯網 " 半學年 5
歐洲研究(二) " 一學年 10
英語(二) " 一學年 10
葡國社會及文化 " 半學年 5
行政法導論 " 半學年 5
政治學導論 " 半學年 5
國際政治 " 半學年 5
社會科學資訊 " 半學年 5
德國/法國社會與文化 " 一學年 10
思想史 " 一學年 10
英語(三) " 一學年 10
德文(一)/法文 (一) " 一學年 10
德文(二)/法文(二) " 一學年 10
社會及經濟歷史 " 一學年 10
一般社會學 " 一學年 10
當代社會學理論 " 一學年 10
社會政治 " 一學年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