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法規:

第6/2003號行政法規

公報編號:

18/2003

刊登日期:

2003.5.5

版數:

457-459

  • 修改八月八日第69/88/M號法令
相關法規 :
  • 第69/88/M號法令 - 管制社會居屋之分配、租賃及管理--撤消。
  • 更正 - 公佈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五日第十八期第一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第6/2003號行政法規附件
  •  
    相關類別 :
  • 社會房屋 - 房屋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6/2003號行政法規

    修改八月八日第69/88/M號法令

    行政長官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五)項,經徵詢行政會的意見,制定本行政法規。

    第一條

    修改八月八日第69/88/M號法令第三十四條

    八月八日第69/88/M號法令第三十四條修改如下:

    第三十四條

    付款之期限及地點

    一、租金於每月一日至十八日交往租賃合同內訂定之地點。

    二、

    第二條

    修改八月八日第69/88/M號法令附件二

    八月八日第69/88/M號法令附件二,由本法規附件替代。

    第三條

    開始生效

    本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零三年四月一日。

    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一日制定。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何厚鏵

    附件*

    ———

    附件二

    * 已更改 - 請查閱: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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