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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葡文版本

第61/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02號法律第四條第一款及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印務局二零零三年財政年度之本身預算,並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起開始執行,預計收入及開支之金額均為$54,900,000.00(澳門幣伍仟肆佰玖拾萬圓正),該預算為本批示之組成部分。

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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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務局二零零三財政年度本身預算

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二日於印務局——行政委員會——主席:馬丁士,委員:Alberto Ferreira Leão,莊綺雯(財政局代表)

印務局之人員編制

人員組別 職層 組別及職程 職位數目
領導及主管   局長 1
副局長 1
處長 3
組長 1
科長 6
工場主管 3
高級技術 9 高級技術員 2
技術 8 技術員 1
翻譯 - 翻譯員 1
資訊 8 資訊技術員 1
6 資訊助理技術員 2
印刷 7 照相排版系統操作員 4
專業技術 7 技術輔導員 9
5 助理技術員 5
照相排版操作員 6
攝影暨視聽器材操作員 1
行政 5 行政文員 9
印刷工人 4 排版打字員a) 1
照相平版攝影員a) 2
照相平版印刷員a) 4
3 排字員a) 7
釘裝員a) 7
鑄字員a) 1
照相製版員a) 2
活版印刷員a) 2
照相平版拼版員a) 1
照相平版修版員a) 1
工人及助理員 3 熟練助理員a) 1
1 助理員a) 2

a)該等職位於出現空缺時予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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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十一月二十九日第88/99/M號法令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經考慮郵政局的建議,除現行郵票外,自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八日起,發行並流通以「中藥」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面額與數量如下:

澳門幣一元五角 400,000枚
澳門幣二元 400,000枚
澳門幣三元 400,000枚
澳門幣三元五角 400,000枚
含面額澳門幣八元郵票之小型張 400,000枚

二、該等郵票印刷成十萬張小版張,其中二萬五千張將保持完整,以作集郵用途。

三、本批示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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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十一月二十九日第88/99/M號法令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經考慮郵政局的建議,除現行郵票外,自二零零三年六月十八日起,發行並流通以「文物保護——氹仔和路環」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面額與數量如下:

澳門幣一元 400,000枚
澳門幣一元五角 400,000枚
澳門幣二元 400,000枚
澳門幣三元五角 400,000枚
含面額澳門幣九元郵票之小型張 400,000枚

二、該等郵票印刷成十萬張小版張,其中二萬五千張將保持完整,以作集郵用途。

三、本批示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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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02號法律第四條第一款、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及第10/2000號法律第四十條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廉政公署二零零三年財政年度之本身預算,並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起開始執行,預計收入及開支之金額均為$69,882,000.00(澳門幣陸仟玖佰捌拾捌萬貳仟元整),該預算為本批示之組成部份。

二零零三年三月三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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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二零零三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

收入預算

開支預算

a)未有載入二零零二年預算的項目

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七日於廉政公署

廉政專員 張裕

廉政公署部門人員配備表

(八月二十一日第31/2000號行政法規第三十一條所指者)

人員組別 級別 官職/職程 職位數目
領導及主管 --- 辦公室主任 1
--- 顧問/技術顧問 6
--- 廳長 2
--- 總調查主任 5
--- 處長 2
高級技術員 9 高級技術員 15
高級資訊技術員 9 高級資訊技術員 2
翻譯員 --- 翻譯員 3
私人秘書 --- 私人秘書 2
辦公室助理 --- 辦公室助理 1
技術員 8 技術員 1
調查員 --- 調查員 27
專業技術員 7 技術輔導員 10
公關督導員 2
資訊督導員 2
行政人員 5 文員 5
工人及助理員 1至3 工人及助理員 10
 

總人數: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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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0/2002號法律第四條第一款和第17/2001號法律通過的《民政總署章程》第四條第二款(三)項(2)和(3)分項及第三款的規定,並按諮詢委員會及監察委員會的意見,作出本批示。

核准民政總署二零零三年財政年度本身預算,並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起開始執行,收入及支出的金額均為$815,757,000.00(澳門幣捌億壹仟伍佰柒拾伍萬柒仟圓整),該預算為本批示之組成部分。

二零零三年三月五日

代理行政長官 陳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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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三年度本身預算

收入表

支出表

主席:劉仕堯,副主席:張素梅,委員:姍桃絲,李思豪,關施敏,譚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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