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十一月二十九日第88/99/M號法令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經考慮郵政局的建議,除現行郵票外,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二日起,發行並流通以「羊年」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面額與數量如下:
澳門幣五元五角 | 500,000枚 |
含面額澳門幣十元郵票之小型張 | 500,000枚 |
二、本批示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政府船塢二零零二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金額為$204,330.09(澳門幣貳拾萬零肆仟叁佰叁拾元零玖分整),該預算為本批示之組成部分。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一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經濟分類 | 註銷 | |
編號 | 項目名稱 | |
章 節 條 款 | ||
資本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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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0-00 | 其他資本收入 | |
13-01-00-00 | 上年度管理結餘 |
$204,330.09 |
經常性開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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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00-00 | 雜項 | |
05-04-00-01 | 備用金撥款 |
$204,330.09 |
二零零二年十月八日於政府船塢——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鄺錦成——委員:黃錦輝、冼桓球、白海倫、黃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