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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235/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十一月二十九日第88/99/M號法令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經考慮郵政局的建議,除現行郵票外,自二零零三年一月二日起,發行並流通以「羊年」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面額與數量如下:

澳門幣五元五角 500,000枚
含面額澳門幣十元郵票之小型張 500,000枚

二、本批示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葡文版本

第236/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政府船塢二零零二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金額為$204,330.09(澳門幣貳拾萬零肆仟叁佰叁拾元零玖分整),該預算為本批示之組成部分。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一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

政府船塢二零零二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

經濟分類 註銷
編號 項目名稱
章 節 條 款
 

資本收入

 
13-00-00-00 其他資本收入  
13-01-00-00 上年度管理結餘

$204,330.09

 

經常性開支

 
05-04-00-00 雜項  
05-04-00-01 備用金撥款

$204,330.09

二零零二年十月八日於政府船塢——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鄺錦成——委員:黃錦輝、冼桓球、白海倫、黃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