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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71/200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按照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之規定,澳門高等教育機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須獲核准。

因此,根據上述法規的規定,澳門大學教務委員會已審議新聞與公共傳播學士學位課程之學習計劃,其目的是培養這領域的專業人才。

基於此;

在澳門大學的建議下;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二月十日第8/92/M號法令修改之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門大學社會及人文科學學院開設新聞與公共傳播學士學位課程。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附件一及二,並構成本批示組成部分。

二零零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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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新聞與公共傳播學士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一、學術範圍:新聞及公共傳播

二、專業範圍:新聞及公共傳播

三、課程之正常期限:四年

四、完成課程所需之總學分:144 學分及所有科目成績合格

五、授課語言:中文

附件二

新聞與公共傳播學士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科目 種類 每週學時 學分
一年級      
實用英語 必修 3 6
人際傳播導論 " 3 3
傳媒與時事評析 " 3 3
中文寫作 " 3 3
大眾傳播導論 " 3 3
應用中文寫作 " 3 3
中國古代散文 " 3 3
現當代中國文學作品選讀(I)及(II)* 選修 3 6
中國與中國文化(I)及(II)* " 3 6
自選科目** 自選 3 6
二年級      
傳媒與社會 必修 3 3
中文新聞寫作與採訪(I)及(II) " 3 6
新聞攝影 " 3 3
廣告學導論 " 3 3
廣播電視新聞導論 " 3 3
中西傳播史 " 3 3
互聯網傳播導論 " 3 3
公共關係學導論 " 3 3
廣播電視新聞製作 " 3 3
自選科目** 自選 3 6
三年級      
演講與辯論技巧 必修 3 3
廣告策劃與實務 " 3 3
數碼圖像設計與製作 " 3 3
傳播研究方法(I)及(II) " 3 6
新聞編輯學 " 3 3
傳播法規與新聞道德 " 3 3
公關策劃與策略 " 3 3
實習(I) " 3 3
傳播理論 " 3 3
自選科目** 自選 3 6
四年級      
國際與跨文化傳播 必修 3 3
公共傳播理論與實務 " 3 3
實習(II) " 3 3
當代中國社會與政治 " 3 3
新聞評論 " 3 3
中國傳媒與中國報導 " 3 3
傳播研究與傳媒實務專題 " 3 3
台、港、澳社會與政治 " 3 3
自選科目** 自選 3 12

總學分

    144

* 學生須修讀其中一科。

**自選科目是由社會及人文科學學院中文系學士學位課程的任何科目,或澳門大學其他學術單位的學士學位課程科目中選修。

葡文版本

第72/200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第83/200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澳門高等校際學院教育學碩士學位課程的學習計劃。

根據經驗所得,有需要修改上述課程的學習計劃,以配合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需要。

考慮到課程新學習計劃、學位認可及入讀該課程所需的資格,均符合八月十二日第207/96/M號訓令核准的《澳門高等校際學院章程》,以及四月十四日第13/97/M號法令所訂定由該學院頒授碩士學位規則的規定;

基於此;

在天主教大學高等教育基金的建議下;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二月十日第8/92/M號法令修改之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核准澳門高等校際學院教育學碩士學位課程新的學習計劃,該學習計劃作為附件載入本批示,並成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本課程設以下專業領域:

(一)課程與評估;

(二)特殊教育;

(三)家庭教育;

(四) 社會教育;

(五) 英語教學;

(六) 數學教學;

(七) 教育綜合課程;

(八) 教育哲學與歷史;

(九) 教育管理;

(十) 教育研究方法;

(十一) 教育資訊溝通科技。

三、本課程分為四學期,其中三學期為講授期。

四、按照四月十四日第13/97/M號法令第十條及第十二條之規定,課程還包括撰寫及答辯一篇碩士論文。

五、論文的提交及答辯應在課程授課部分結束後六個月內或按有關規章所定期限完成。

六、學生如在授課部分的成績合格,而不在指定期限提交論文,則袛可取得其專業領域的學位後文憑。

七、課程以英語講授。

八、本課程頒授碩士學位,並按照八月十二日第207/96/M號訓令核准的《澳門高等校際學院章程》第七條規定,獲葡國天主教大學所認可。

九、第一條所指學習計劃適用於2002/2003學年開始入讀的學生,其餘學生須按照第83/200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所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有關課程。

二零零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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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教育學碩士學位課程學習計劃

基礎科目

科目 種類 學分
教育傳意 必修 2
教育心理 " 2
課程發展與計劃 " 3
教育評核方法論 " 2
教育社會文化探討 " 2
探討方法論(I) " 3
探討方法論(II) " 3
探討方法論(III) " 2
教育綜合專題講座 " 1
合計   20

專業科目

課程與評估領域

科目 種類 學分
課程管理及學校組織 選修 3
課程發展管理 " 2
教育課程領導能力之發展 " 3
教育評估 " 2
教材研討 " 2
教育科技與創新 " 2
知識、學習與科技 " 2
教育專題習作 " 2
論文 8

特殊教育領域

科目 種類 學分
特殊學生教育 選修 2
特殊教育判斷及指導 " 2
特殊教育課堂管理 " 2
論文 8

家庭教育領域

科目 種類 學分
家庭教育 選修 2
認識家庭教育 " 2
實際輔導技巧 " 2
論文 8

社會教育領域

科目 種類 學分
倫理與教育 選修 2
教育哲學 " 2
角色定位及跨文化探討 " 2
公民教育 " 2
兒童社會道德發展之推廣 " 2
教育社會學研討 " 1
教育與文化研討 " 2
社會道德發展研討 " 1
論文 8

英語教學領域

科目 種類 學分
英語溝通技巧 選修 2
英語溝通能力教學 " 2
英語學習教育 " 2
論文 8

數學教學領域

科目 種類 學分
線性代數選題 選修 2
現代幾何選題 " 2
中學數學教育選題 " 2
定數數學教育選題 選修 2
解析幾何選題 " 2
微積分選題 " 2
數學教學 " 2
數學教育新發展 " 2
論文 8

教育綜合課程領域

科目 種類 學分
其他專業領域之選修科目 選修 4
論文 8

教育哲學與歷史領域

科目 種類 學分
知識論與形上學 選修 2
澳門及鄰近地區之教育歷史 " 2
教育歷史選題 " 2
論文 8

教育管理領域

科目 種類 學分
教育計劃方法 選修 3
教育管理模式 " 2
人力資源管理 " 3
物料資源管理 " 3
財務及教學資源管理 " 3
組織人事管理 " 3
教育行政 " 2
教育變革管理 " 2
教育領導 " 2
論文 8

教育研究方法領域

科目 種類 學分
進階定量研究方法 選修 2
進階質量研究方法 " 2
研究與策略方向 " 2
獨立研究方法 " 2
論文 8

教育資訊溝通科技領域

科目 種類 學分
電腦數學基礎 選修 2
電腦網絡與應用 " 2
資訊科技導論 " 2
使用者應用軟件 " 2
程式設計概念 " 2
數據庫系統設計 " 2
WWW發展 " 2
多媒體發展 " 2
教學資訊溝通科技 " 2
資訊溝通科技與學習 " 2
資訊科技專題習作 " 6
論文 8

備註:學生須最少取得32學分,其分配如下:

一、合格完成基礎科目表所載的必修學科,共20學分。

二、按所選專業領域,從專業科目表內或校內規章所定之選修科目中選修,最少取得4學分。

三、提交及通過碩士論文答辯,可得8學分。

四、每學分相等於14課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