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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52/200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28/2002

刊登日期:

2002.7.15

版數:

815

  • 成立澳門大學修章工作小組。
相關法規 :
  • 第470/99/M號訓令 - 核准《澳門大學章程》。
  •  
    相關類別 :
  • 澳門大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52/200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作出本批示。

    一、成立澳門大學修章工作小組,以下簡稱工作小組,目的為跟進、分析及檢討澳門大學章程、澳門大學人事章程、教學人員及研究人員章程。

    二、工作小組由下列人士組成:

    謝志偉,並由其任主席;
    譚俊榮;
    姚偉彬;
    陳伯煇;
    唐志堅;
    區宗傑;
    楊俊文;
    崔世平;
    李沛霖。

    三、工作小組主席因工作需要,可邀請具有關專業資歷人士參加會議和提供協助。

    四、工作小組的行政及後勤支援由澳門大學提供。

    五、工作小組的存續期為一年。

    六、本批示於公佈日生效。

    二零零二年七月八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崔世安

    法規:

    第53/200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28/2002

    刊登日期:

    2002.7.15

    版數:

    815-819

    • 在澳門理工學院管理科學高等學校開設機電工程維修與管理高等專科學位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相關法規 :
  • 第11/91/M號法令 - 關於訂定在澳門地區從事高等教育活動的一切公立及私立教育機構的組織和運作。
  • 第53/200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在澳門理工學院管理科學高等學校開設機電工程維修與管理高等專科學位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 第35/200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第35/2005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在澳門理工學院管理科學高等學校開設機電工程維修與管理補充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
  •  
    相關類別 :
  • 副修課程,商副學士(ASSOCIATE DEGREE) 及大專 - 高等教育 - 澳門理工大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53/200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鑒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缺乏機電工程維修與管理之專業人才,而目前澳門高等教育機構亦無開辦同類課程,故有必要開設一項培訓這類專業技術人員及提高其技術水平的課程,以使其更好地為社會服務。

    基於此;

    在澳門理工學院建議下;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二月十日第8/92/M號法令修訂之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門理工學院管理科學高等學校開設三年制之機電工程維修與管理高等專科學位課程。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附件一及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二零零二年七月十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崔世安

    ———

    附件一

    機電工程維修與管理高等專科學位課程

    學術與教學編排

    1.學術範圍:機電工程學;

    2.專業範圍:機電工程維修與管理;

    3.課程之正常期限:三年;

    4.完成課程所需之總學分:123學分,及各必修科成績及格;

    5.授課語言:中文。

    附件二

    機電工程維修與管理高等專科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第一學年

    科目

    種類

    學分

    學時

    實驗課時

    總學時

    英語(I)

    學期

    3

    45

    英語(II)

    "

    3

    45

    高等數學(I)

    "

    3

    45

    高等數學(II)

    "

    3

    45

    法律入門及澳門基本法

    "

    3

    45

    計算機網路應用

    "

    2

    15

    30

    畫法幾何與工程製圖(I)

    "

    3

    15

    45

    畫法幾何與工程製圖(II)

    "

    3

    15

    45

    大學物理

    "

    4

    10

    60

    C語言與數據結構

    "

    3

    10

    45

    電工學

    "

    3

    45

    線性代數

    "

    3

    45

    理論力學

    "

    3

    45

    本學年總學分:39

    第二學年

    科目

    種類

    學分

    學時

    實驗課時

    總學時

    英語(III)

    學期

    2

    30

    電子技術

    "

    4

    60

    公差配合與互換性

    "

    2

    10

    30

    工程材料與熱處理

    "

    2

    10

    30

    機械設計基礎

    "

    4

    10

    60

    機械設計實踐

    "

    2

    30

    30

    金工實習

    "

    2

    30

    30

    機械製造基礎

    "

    3

    15

    45

    電子學綜合實驗

    "

    2

    30

    30

    材料力學

    "

    2

    10

    30

    液壓與氣動技術

    "

    3

    15

    45

    微機原理及應用

    "

    4

    15

    60

    電機與拖動技術

    "

    3

    15

    45

    CAD技術

    "

    3

    15

    45

    複變函數與積分變換

    "

    3

    45

    專業英語(I)

    "

    2

    15

    30

    本學年總學分:43

    第三學年

    科目

    種類

    學分

    學時

    實驗課時

    總學時

    數控及CAM技術

    學期

    3

    20

    45

    汽車原理

    "

    4

    15

    60

    機械故障診斷原理與技術

    "

    3

    45

    機械設備維修技術

    "

    3

    15

    45

    電子設備故障診斷與維修技術

    "

    3

    15

    45

    電氣設備故障診斷與維修技術

    "

    3

    15

    45

    專業英語(II)

    "

    2

    30

    專業英語(III)

    "

    2

    30

    電氣控制與可編程式控制器

    "

    3

    30

    45

    國際設備管理

    "

    1

    15

    設備綜合管理

    "

    3

    10

    45

    先進製造技術

    "

    3

    45

    音響技術

    "

    2

    15

    30

    選修科目*

    "

    6

    90

    本學年總學分:41

    *學生應在表一選修合共6學分的選修科目。

    表一

    選修科目

    科目

    種類

    學分

    學時

    實驗課時

    總學時

    實用摩擦學

    學期

    2

    5

    30

    測試技術

    "

    2

    15

    30

    電氣測量與傳感器技術

    "

    2

    10

    30

    自動控制原理

    "

    3

    10

    45

    多媒體技術

    "

    3

    15

    45

    製冷技術與空調維修技術

    "

    3

    15

    45

    計算機設備與維修技術

    "

    3

    20

    45

    汽車故障診斷與維修技術

    "

    3

    20

    45

    視音頻設備故障診斷與維修技術

    "

    3

    20

    45

    故障診斷綜合實踐

    "

    2

    30

    30

    電路CAD

    "

    2

    15

    30

    虛擬儀器技術與實踐

    "

    2

    15

    30

    供配電技術

    "

    2

    15

    30

    計算機控制技術

    "

    2

    15

    30

    液壓與氣動綜合設計

    "

    2

    10

    30

    CAD/CAM綜合實踐

    "

    2

    30

    30

    法規:

    第54/200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28/2002

    刊登日期:

    2002.7.15

    版數:

    819-821

    • 確認華南師範大學所辦的中文專業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運作。
    已更改 :
  • 第84/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更改經第54/200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華南師範大學中文專業課程的名稱
  •  
    相關法規 :
  • 第41/99/M號法令 - 訂定住所設在澳門地區以外之機構從事高等教育活動之許可制度。
  •  
    相關類別 :
  • 副修課程,商副學士(ASSOCIATE DEGREE) 及大專 - 高等教育 -
  •  
    私營機構 :
  • 華南師範大學 -
  •  
    相關組織 :
  • 澳門業餘進修中心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54/200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八月十六日第41/99/M號法令訂定總址設於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之私立高等教育機構從事教育活動之法律制度,並規定須預先對擬舉辦之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進行確認。

    在這情況下,華南師範大學按照上述法規之規定,就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之確認及運作三年制中文專業課程之許可提出申請。

    同時,鑑於上述申請符合八月十六日第41/99/M號法令第三及第四條所指之要件,以及考慮到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的贊同意見;

    基於此;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八月十六日第41/99/M號法令第五及第六條,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確認華南師範大學所辦的三年制中文專業課程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利益,並核准該課程按照附載於本批示及構成其組成部分的附件之規定及條件運作。

    二零零二年七月十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崔世安

    ———

    附件

    一、 私立高等教育機構名稱及總址 華南師範大學
    中國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石牌
    二、 本地合作之實體名稱 澳門業餘進修中心
    三、 在澳門之教育機構名稱及總址 澳門業餘進修中心
    澳門新口岸外港填海區羅馬街八十五號建興龍廣場三樓
    四、 高等課程名稱及所頒授之證書、文憑或學位 中文專業**
    大專畢業證書*
    五、 課程學習計劃 

    第一學年

    科目

    學時

    現代漢語(一)

    60

    現代漢語(二)

    60

    文學概論

    60

    基礎寫作

    60

    中國現代文學

    60

    中國當代文學

    60

    第二學年

    科目

    學時

    古代漢語(一)

    60

    古代漢語(二)

    60

    應用寫作

    60

    先秦兩漢文學

    60

    唐宋文學

    60

    元明清文學

    60

    第三學年

    科目

    學時

    中國近代文學

    60

    外國文學

    60

    港澳台文學

    60

    秘書學

    60

    中國文化概論

    60

    比較文學

    60

    六、開課日期:二零零二年九月

    *按照八月十六日第41/99/M號法令第十條規定,就讀本課程而成績及格者,並不排除以後須根據七月二十六日第39/93/M號法令之規定及關於學歷認可之其他法例對相應之學位、文憑或證書作正式之確認。

    ** 已更改 - 請查閱:第84/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法規:

    第55/200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28/2002

    刊登日期:

    2002.7.15

    版數:

    821

    • 撤銷高等教育關注委員會,並廢止公佈於二零零零年五月八日第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的第23/SASC/2000號批示。
    廢止 :
  • 第23/SASC/200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設立高等教育關注委員會。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55/200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撤銷高等教育關注委員會,並廢止公佈於二零零零年五月八日第十九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的關於設立該委員會的第23/SASC/2000號批示

    二零零二年七月八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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