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零二年七月一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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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17/2002號行政命令:
- 許可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經營賽馬的承批公司澳門賽馬有限公司,以摘要方式公佈二零零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當中指出營業結果淨值、資產總值、負債總值及資產淨值
第18/2002號行政命令:
- 授予社會文化司司長一切所需的權力,以便簽訂「旅遊合作協議書」、批准有關的開支及簽訂與執行該協議書有關的所有合同
第144/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 將設於路環島稱為「澳門遙控車比賽場」的運動設施脫離體育發展局
第145/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 規範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對定期刊物的補助制度,以確保具適當條件行使資訊權——廢止七月二十五日第122/GM/91號批示
第146/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 許可訂立「提供嘉樂庇大橋及澳門市中心錄像訊號和數碼資料傳送服務」的執行合同
第147/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 許可訂立供應予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一台危險品處理車的合同
第148/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49/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 許可訂立「南灣湖廣場建造工程的協調及監察」的執行合同
第150/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 許可訂立「路氹城物流中心堤堰、填土及主要排水網第一期建造工程的協調及監察」的執行合同
第151/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 許可訂立「路氹城射擊場堤堰、填土及主要排水網建造工程的協調及監察」的執行合同
第152/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 許可訂立「關閘新邊檢大樓——邊檢大樓及巴士總站建造工程的協調及監察」的執行合同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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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印發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八日第二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內容如下: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16/2002號行政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