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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葡文版本

第139/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十一月二十九日第88/99/M號法令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經考慮郵政局的建議,除現行郵票外,自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六日起,發行並流通以「美食與甜品二——街邊小食」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面額與數量如下:

澳門幣一元 500,000枚
澳門幣一元五角 500,000枚
澳門幣二元 500,000枚
澳門幣二元五角 500,000枚
含面額澳門幣七元郵票之小型張 500,000枚

二、該等郵票印刷成十二萬五千張小版張,其中三萬一千二百五十張將保持完整,以作集郵用途。

三、本批示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二零零二年六月十九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葡文版本

第140/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十一月二十九日第88/99/M號法令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經考慮郵政局的建議,除現行郵票外,自二零零二年十月九日起,發行並流通以「孝」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面額與數量如下:

澳門幣一元 500,000枚
澳門幣一元五角 500,000枚
澳門幣二元 500,000枚
澳門幣二元五角 500,000枚
含面額澳門幣七元郵票之小型張 500,000枚
含四枚小型張之郵冊價值澳門幣十八元 100,000冊

二、該等郵票印刷成十二萬五千張小版張,其中三萬一千二百五十張將保持完整,以作集郵用途。

三、本批示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二零零二年六月十九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葡文版本

第141/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鑑於目前有多項工作交由國際法事務辦公室進行,尤其是六月十一日第108/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規定的目標所產生的工作,故宜將對該項目組所定的運作期延長兩年。

基於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八月十一日第85/84/M號法令第十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將國際法事務辦公室的存續期延長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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