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旅遊學院二零零二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金額為澳門幣8,042,220.02(捌佰零肆萬貳仟貳佰貳拾元貳分整),該預算為本批示之組成部份。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七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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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分類 | 名稱 | 金額 |
資本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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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資本收入 | ||
13-01-00-00 | 以往各年度帳目之結餘 | 8,042,220.02 |
總額 |
8,042,220.02 | |
其他經常性開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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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項 | ||
05-04-00-02 | 備用金撥款 | 8,042,220.02 |
總額 |
8,042,220.02 |
二零零二年二月七日於旅遊學院——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黃竹君——委員:楊寶儀——甄美娟——羅天蘭——陳美霞 ——王美清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九月二十七日第53/93/M號法令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社會工作局二零零二年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金額為澳門幣5,704,901.61(伍佰柒拾萬零肆仟玖佰零壹元陸角壹分整),該預算為本批示之組成部份。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七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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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澳門幣
經濟分類 | 名稱 | 金額 | ||||
章 | 節 | 條 | 款 | 項 | ||
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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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收入 | ||||||
13 | 00 | 00 | 其他資本收入 | |||
13 | 01 | 00 | 上年度管理之結餘 | $ 5,704,901.61 | ||
收入總計 |
$ 5,704,901.61 | |||||
開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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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開支 | ||||||
05 | 00 | 00 | 00 | 其他經常開支 | ||
05 | 04 | 00 | 00 | 雜項 | ||
05 | 04 | 10 | 00 | 負擔之備用金撥款 | $ 5,704,901.61 | |
開支總計 |
$ 5,704,901.61 |
二零零二年四月四日於社會工作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葉炳權,委員:張鴻喜,張惠芬,Ulisses Júlio Freire Marqu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