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
第8/2002號行政法規
公報編號:
16/2002
刊登日期:
2002.4.22
版數:
599
行政長官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五)項,經徵詢行政會的意見,制定本行政法規。
在第14/1999號行政法規第十條增加一款:
本行政法規於公佈翌日生效。
二零零二年四月四日制定。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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