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15/200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10/2002

刊登日期:

2002.3.11

版數:

335

  • 在澳門理工學院公共行政高等學校開設公共行政課程,並核准該課程的學術及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廢止 :
  • 第212/97/M號訓令 - 在澳門理工學院行政暨應用科學學校開辦公共行政高等課程,並核准該課程之學術——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
  •  
    相關法規 :
  • 第11/91/M號法令 - 關於訂定在澳門地區從事高等教育活動的一切公立及私立教育機構的組織和運作。
  •  
    相關類別 :
  • 副修課程,商副學士(ASSOCIATE DEGREE) 及大專 - 高等教育 - 澳門理工大學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15/200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為了培養高素質人才,有必要開辦頒授高等專科學位的公共行政高等課程,為澳門理工學院公共行政文憑課程的畢業生,提供補充知識以及深造的機會。

    基於此;

    在澳門理工學院建議下;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二月十日第8/92/M號法令修改之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門理工學院公共行政高等學校開設公共行政課程,為期三年,頒授高等專科學位。

    二、核准上款所指課程之學術及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該學術及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載於本批示附件一及附件二,並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上款所指學習計劃,適用於2002/2003學年開始就讀本課程的學生,其餘學生應按九月十五日第212/97/M號訓令所核准頒授文憑的公共行政高等課程的學習計劃完成課程。

    四、具有現時澳門理工學院公共行政高等課程文憑的畢業生,可報讀本高等專科學位課程的第三年。

    五、上款所指的畢業生,還須合格完成組成本批示附件三所載之過渡性科目。

    六、第四款所指的畢業生可豁免修讀本課程學習計劃內所載部分科目,包括公文書寫技巧、比較公共行政、實習及選修科目。

    二零零二年三月一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

    附件一

    公共行政高等專科學位課程

    學術及教學編排

    1. 學術範圍:社會科學;

    2. 專業範圍:公共行政;

    3. 課程期限:三年;

    4. 完成課程所需之總學分:106學分,各科成績合格;

    5. 授課語言:中文或葡文。

    ———

    附件二

    公共行政高等專科學位課程

    學習計劃

    第一學年——第一學期

    科目 種類 學分 每週
    學時
    公共行政(I) 學期 3 3
    法學的一般概念(I) " 3 3
    政治學導論 " 3 3
    經濟學概念 " 3 3
    電腦 " 3 3
    普通話(I)/葡語(I)/英語(I) " 3 3

    本學期總學分:18

    第一學年——第二學期

    科目 種類 學分 每週
    學時
    公共行政(II) 學期 3 3
    法學的一般概念(II) " 3 3
    社會學導論 " 3 3
    心理學導論 " 3 3
    計量方法 " 3 3
    普通話(II)/葡語(II)/英語(II) " 3 3

    本學期總學分:18

    第二學年——第一學期

    科目 種類 學分 每週
    學時
    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學期 3 3
    公共財政及財政管理 " 3 3
    行政法及行政程序 " 3 3
    資訊管理 " 3 3
    人力資源管理 " 3 3
    普通話(III)/葡語(III)/英語(III) " 3 3

    本學期總學分:18

    第二學年——第二學期

    科目 種類 學分 每週
    學時
    澳門政府與公共行政 學期 3 3
    公職法律制度 " 3 3
    政府與企業 " 3 3
    會計及預算管理 " 3 3
    規劃及公共政策 " 3 3
    普通話(IV)/葡語(IV)/英語(IV) " 3 3

    本學期總學分:18

    第三學年——第一學期

    科目 種類 學分 每週
    學時
    中國政府與公共行政 學期 3 3
    公共服務的倫理與紀律 " 3 3
    比較公共行政 " 3 3
    公文書寫技巧 " 3 3
    選修科 " 3 3
    普通話(V)/葡語(V)/英語(V) " 2 2

    本學期總學分:17

    第三學年——第二學期

    科目 種類 學分 每週
    學時
    香港政府與公共行政 學期 3 3
    國際組織與國際關係 " 3 3
    澳門稅法 " 3 3
    選修科 " 3 3
    實習* " 3 3
    普通話(VI)/葡語(VI)/英語(VI) " 2 2

    本學期總學分:17

    課程總學分:106

    *實習科目是指到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部門實習不少於60小時,並須提交一份實習報告。

    表一

    社會科學選修科目

    選修科目

    社會心理學
    公共經濟學
    電子行政
    質量管理
    當代公共管理
    市政管理

    附件三

    過渡性科目

    科目 種類 學分 每週
    學時
    政治學導論 學期 3 3
    法學的一般概念(II) " 3 3
    社會學導論 " 3 3
    心理學導論 " 3 3
    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 3 3
    政府與企業 " 3 3
    澳門政府與公共行政 " 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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