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法規:

更正

公報編號:

6/2002

刊登日期:

2002.2.11

版數:

198

  • 公佈於十二月二十一日第51/2001期《公報》第一組的第264/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相關法規 :
  • 第264/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 設立《民政總署章程》的跟進委員會。
  •  
    相關類別 :
  • 市政署 -
  •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更正

    根據第3/1999號法律第九條規定,對已在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第五十一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內公佈的第264/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葡文文本中的不正確之處,更正如下:

    上述批示第八款中的“Estatuto dos Trabalhadores da Função Pública de Macau”應改為“Estatuto dos Trabalhadores da Administração Pública de Macau”。

    二零零二年二月七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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