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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法規:

第1/2002號行政法規

公報編號:

2/2002

刊登日期:

2002.1.14

版數:

6

  • 修改社會保障基金組織架構及人員編制。
被廢止 :
  • 第21/2017號行政法規 - 社會保障基金的組織及運作。
  •  
    相關法規 :
  • 第59/93/M號法令 - 通過社會保障基金組織法--若干廢止。
  • 第1/2002號行政法規 - 修改社會保障基金組織架構及人員編制。
  •  
    相關類別 :
  • 社會保障基金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本法規已被 第21/2017號行政法規 廢止

    第1/2002號行政法規

    修改社會保障基金組織架構及人員編制

    行政長官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五)項,經徵詢行政會的意見,制定本行政法規。

    第一條

    修改十月十八日第59/93/M號法令

    十月十八日第59/93/M號法令第二十條修改如下:

    第二十條

    (組織附屬單位)

    一、社會保障基金之組織架構設有一個廳、四個處,並應符合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部門及實體組織之大綱。

    二、社會保障基金之組織架構,以及其附屬單位之權限,由行政管理委員會以決議通過的規章訂定。

    第二條

    修改人員編制

    十月十八日第59/93/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第二款所指、九月二十八日第44/98/M號法令核准之社會保障基金人員編制,由附於本行政法規之人員編制取代,該人員編制為本行政法規之組成部分。

    第三條

    生效

    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二年一月九日制定。

    命令公佈。

    代理行政長官 陳麗敏

    附 件

    (第1/2002號行政法規第二條所指者)

    人員編制

    人員組別 職層 官職及職程   職位數目
    領導及主管   主席   1
    副主席   1
    廳長   1
    處長   4
    高級技術員 9 高級技術員   8
    資訊員 9 高級資訊技術員   4
    8 資訊技術員   3
    7 資訊督導員   1
    技術員 8 技術員   5
    傳譯及翻譯   翻譯員   1
    專業技術員 7 技術輔導員   21
    行政人員 5 行政文員   16
     

    總數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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