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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文版本

第78/2001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以及第12/2000號行政命令所授予之權限,並根據十一月一日第238/GM/99號批示核准的《核數師暨會計師註冊委員會規章》第二條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任命下列人士為「核數師暨會計師註冊委員會」成員,為期一年:

主席:莊綺雯學士;
正選委員: 鍾曉東學士;
何美華學士;
候補委員: 容志聰學士;
莫子銘學士;
正選秘書:胡綺雯;
候補秘書:Maria João Drummond。

二、倘主席出缺或不能視事,由一名正選委員代替。

三、出現上款所述情況,核數師暨會計師註冊委員會須有一名候補委員參與。

四、本人決定設立一核數師暨會計師註冊副委員會,為期一年,職能如下:

(一) 呈交修訂十一月一日第71/99/M號法令核准的《核數師通則》及十一月一日第72/99/M號法令核准的《會計師通則》的具體建議書;

(二) 呈交國際核數及會計準則適用的具體建議書;

(三) 為配合修訂九月九日第21/78/M號法律核准的《所得補充稅章程》,參考八月三日第40/99/M號法令核准的《商法典》規定及有關澳門特別行政區施行的核數和會計準則的建議書,最終呈交具體建議書。

五、上款所指之副委員會,成員如下:

主席:莊綺雯學士;
正選委員: 鍾曉東學士;
何美華學士;
候補委員: 容志聰學士;
莫子銘學士;
無代任客席委員:容永恩學士;
無代任客席委員:Manuel Viseu Basílio學士;
無代任客席委員:柴麗萍博士;
無代任客席委員:李婉薇學士;
正選秘書:胡綺雯;
候補秘書:Maria João Drummond。

六、廢止第103/2000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七、本批示自公布日翌日開始生效。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經濟財政司司長 譚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