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法規:

第76/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36/2001

刊登日期:

2001.9.3

版數:

999

  • 廢止十二月六日第313/93/M號訓令及三月二十一日第75/94/M號訓令。
相關法規 :
  • 第313/93/M號訓令 - 核准一名市民安裝及使用一地面流動無線電通訊網。
  • 第75/94/M號訓令 - 核准一名市民安裝及使用一固定衛星無線電通訊網絡。
  •  
    相關類別 :
  • 郵電局 -
  •  
    《LegisMac》的法例註釋

    《公報》原始 PDF 版本

    第76/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透過十二月六日第313/93/M號訓令及三月二十一日第75/94/M號訓令,賦予 Joaquim Dillon de Jesus、並由其以“Agência Comercial de Construção, Importação Exportação Pou Kin” 所有人身份持有之第60/93號及11/94號政府許可;

    鑑於有關政府許可之持有人並未在規定之期限內繳納相關費用,因此,根據三月十二日第18/83/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c)項的規定,建議廢止有關之政府許可;

    經電信暨資訊科技發展辦公室提議;

    運輸工務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一款(四)項及第30/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一)項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獨一條:廢止十二月六日第313/93/M號訓令及三月二十一日第75/94/M號訓令。

    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運輸工務司司長 歐文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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