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葡文版本
第33/200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鑒於國際藥理學及治療學的迅速發展,第49/200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所載之藥品清單已不合時宜,為此,適宜重新修訂上述清單。
基於此;
在衛生局的建議下,並聽取澳門西藥業商會意見;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一九九零年九月十九日第58/90/M號法令第四十五條第五款及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 按照藥理或治療屬性而列入本批示附件 I 之藥品,須有醫生處方才能配給。
二、 按照藥理或治療屬性而列入本批示附件 II 之藥品,祇能由醫院配給。
三、 廢止公佈於二零零零年八月七日第三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
第49/200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四、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一年七月六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
附件I
處方藥物/物質
I-1. 藥理作用及治療組別
I-2. 供注射用之藥物
I-3. 不包括於上述者,則按國際非專利名稱或一般名稱排序(假若國際非專利名稱不存在)
I-1. 藥理作用及治療組別
- —— 抗感染藥物,免疫治療藥及消毒劑
- —— 抗真菌藥*
- *例外:
- (a) 含有以下抗真菌藥的外用劑:
- 克霉唑,雙氯苯咪唑,制霉菌素,酮康唑及髮癬 退。
- —— 抗瘧藥
- —— 抗原蟲藥
- —— 抗病毒藥
- —— 免疫球蛋白及血清
- —— 疫苗
- —— 胺基糖類抗生素
- —— 頭孢菌素類抗生素
- —— 氯霉素抗生素及其衍生物
- —— 大環內酯類抗生素及其衍生物
- —— 硝咪唑類抗生素
- —— 青霉素類抗生素及其衍生物
- ——諾酮類抗生素
- —— 磺胺類抗生素
- —— 四環素類抗生素及其衍生物
- —— 抗結核病藥及抗麻瘋病藥
- —— 其他類抗生素
- —— 作用於腦脊髓神經系統的藥物
- —— 麻醉性鎮痛藥
- —— 麻醉藥品
- —— 精神科藥物
- —— 抗憂鬱藥
- —— 抗癲癇藥
- —— 抗帕金森症藥
- —— 肌肉鬆弛藥*
- *例外:
- (b) 神經肌肉阻斷劑
- —— 抗精神病藥
- —— 鎮靜藥、催眠藥及安定藥
- —— 抗組織胺藥
- —— H1*
- * 例外:
- (c)含有H1抗組織胺外用劑。
- (d)含有以下H1抗組織胺口服劑:
- 溴苯吡胺,撲爾敏,右旋溴苯吡胺,右旋撲爾敏,苯海拉明,茶苯海明及吡咯吡胺。
- —— H2
- —— 作用於心血管系統的藥物
- —— 降血壓藥
- —— 抗心律失常藥
- —— 降血脂藥
- —— 強心藥
- —— 血管擴張藥
- —— 血管收縮藥*
- *例外:
- (e) 含有以下血管收縮藥物,供眼及鼻外用之製
劑:苯福林,萘唑啉,羥間唑啉,四氫萘唑啉及丁唑啉。
- —— 作用於血液系統藥物
- —— 抗凝血藥,口服劑
- —— 纖維蛋白原溶解藥
- —— 止血藥
- —— 血漿代用品及低分子蛋白質碎片
- —— 作用於泌尿生殖系統藥物
- —— 利尿藥
- —— 尿道解痙藥
- —— 激素及其他治療內分泌系統的藥物
- —— 同化激素
- —— 口服降血糖藥
- —— 抗甲狀腺藥
- —— 腎上腺皮質激素*
- *例外:
- (f) 氫化可的松外用劑,其含量不多於1%。
- —— 胰高血糖素
- —— 甲狀腺激素
- —— 下視丘腦激素
- —— 胎盤激素
- —— 胰島激素
- —— 雌激素*
- —— 雄激素*
- —— 孕激素*
- *例外:
- (g)雌激素外用劑,其含量少於0.004%。
- (h)口服避孕藥含雌激素不多於0.05mg及孕激素 不多於5mg。
- (i) 含或不含礦物質的多種維生素製劑,其含炔雌 醇不多於0.01mg及含睪丸酮不多於2.5mg。
- —— 前列腺素及其衍生物
- —— 眼科局部用藥
- —— 散瞳劑
- —— 縮瞳劑
- —— 治療青光眼製劑
- —— 抗惡性腫瘤藥及免疫調節劑
- —— 抗惡性腫瘤藥及免疫刺激劑
- —— 免疫抑制劑
- —— 支氣管擴張藥及平喘藥
- —— 診斷用藥
- —— x線造影劑
- —— 核磁共振造影劑
- —— 質子泵阻斷藥
- —— 胃腸道解痙藥
- —— 用於黏膜的局部麻醉藥*
- *(j)其喉片製劑則例外。
- —— 非甾體抗炎藥*
- *例外:
- (k)含有非甾體抗炎藥之外用製劑。
- (l)含有丙酸衍生物之口服劑。
- (m)含阿司匹林之口服劑。
I-3.不包括於上一組者,則按國際非專利名稱或一般名稱排序
- ÁCIDO ALENDRÓNICO
- 棒酸及其鹽類
- 氯甲雙磷酸
- 亞葉酸及其鹽類,口服劑
- 鵝去氧膽酸
- 熊去氧膽酸
- ACITRETINA
- 腎上腺素
- 烯氯苯乙酸
- ALENDRONATO
- 吡苯三唑
- 烯丙哌三嗪及其鹽類
- 別嘌呤醇
- 前列腺素E1 (海綿體內注射劑及尿道內塞劑)
- 阿米庾酸及其鹽類
- 氨蝶呤,其鹽類及衍生物
- 阿米替林,其鹽類及氮位氧化物
- ANFEPRAMONA
- ANFOMICINA及其鹽類
- APRACLONIDINA CLORIDRATO,滴眼劑
- 醋硫葡金
- 硫代萍果酸金鈉
- BAMBUTEROL
- 苯溴香豆酮
- 氨甲酰甲膽碱,口服劑
- 雙甲苯喘定
- 降鈣素
- CALCIPOTRIOL
- 碳霉素,其鹽類及衍生物
- 雙醋環烷
- 西司他丁
- 去乙酰環丙氯地孕酮
- 氯茋酚胺及其鹽類
- 氯苯丁胺及其鹽類
- 氯喘通
- 多粘菌素E其鹽類及衍生物
- 秋水仙碱
- 短小棒狀桿菌
- 促皮質素
- 巴酰乙酰胺
- 溴化癸二胺苯酯
- 右甲嗎喃
- 雙碘啉,外用劑
- 乙胺嗪
- 二苯哌丁醇
- 苯乙哌啶
- 氰苯哌酸
- 二氫麥角隱亭及其鹽類
- 雙吡己胺
- 雙硫醒
- 蒽三酚
- DOLASETRONA
- 哌雙咪酮
- 嗎乙苯吡酮及其鹽類
- 麻黃碱,光學異構體及其鹽類,滴眼及滴鼻劑
- 麥角生物碱及其鹽類
- 鷹爪豆碱及其鹽類
- 氨甲酸羥苯乙酯
- 香草酰二乙胺
- 乙基去甲腎上腺素
- 苯壬四烯酯
- 鹽酸非那卡因
- 非那西丁
- 鹽酸苯偶氮吡胺
- 苯丁嗎酯
- 氟苯丙胺及其鹽類
- 非喏夫他林
- 苯氧唑啉及其鹽類
- FENPRENAZONA
- FINASTERIDE
- 黃酮哌脂
- 螢光素,滴眼劑
- 磷酸鈉,口服劑
- 煙曲霉素其鹽類及衍生物
- 神經節酯
- 甘氨苯
- 短杆菌及其鹽類(當應用於外用劑,含量少於0.02%則例外)
- GRANISETRON
- 雙三氯酚
- 羥基丁氨酯
- 異維甲酸
- 溶葡萄菌素及其鹽類
- 聚乙二醇
- MADURAMICINA及其鹽類
- 氯酯醒
- 褪黑激素
- MESALAZINA
- 安乃近
- 酒石酸間羥胺
- 麥角酯
- 甲戊炔醇及其衍生物
- 甲氧氯普胺,口服劑
- 甲氧補骨脂素
- 喘咳寧
- 米諾地爾
- MONTELUCASTE
- 新斯的明,口服劑
- 尼可剎米
- 去甲腎上腺素
- 奧丹西隆
- 異丙喘寧
- ORLISTAT
- 雙醋酚丁
- 5-羥色氨酸
- 戊四氮
- 哌嗪
- 噻嘧啶
- 吡啶斯的明
- 吡咯戊酮
- 截短側耳素,其鹽類及衍生物
- POLIMETILENEBISTRIMETILAMÓNIO 及其鹽類
- 吡啶酮
- PRAZPSOMA及其鹽類
- 丙磺舒
- 甲哌氯丙嗪
- 環己丙甲胺及其鹽類(噴霧劑例外)
- 氮丙嗪及其鹽類
- RILUZOLE
- 瑞斯西丁素及其鹽類
- 羥羥麻黃素,口服劑
- SILDENAFIL
- SOLMITRIPTANO
- 舒巴克坦
- TACRINE CLORIDRATO
- 噻唑烷酸
- 蘚霉素及其鹽類
- 短杆菌素及其鹽類(喉片例外)
- 甲苯磺酸酯
- 維甲酸
- 腈環氧雄烷
- 三甲呋豆素
- 氨基丁三醇
- 托烷司
- ZAFIRLUKAST
- ZOLMITRIPTAN
附件II
只供醫院使用之藥物/物質
II-1. 藥理作用及治療組別
II-2. 不包括於上一組者,則按國際非專利名稱或一般名稱排序(假若國際非專利名稱不存在)
II-1. 藥理作用及治療組別
- —— 作用於腦脊髓神經系統的藥
- —— 全身麻醉藥
- —— 體液調節藥,水、電解質調節藥及注射營養藥*
- *例外:
- (a) 0.9%氯化鈉注射劑,容量少於500毫升。
- (b) 5%葡萄糖注射劑,容量少於500毫升。
- —— 解毒藥及受體拮抗劑
- —— 抗惡性腫瘤藥及免疫調節劑
- —— 抗惡性腫瘤藥及免疫刺激劑,注射劑
- —— 免疫抑制劑,注射劑
- —— 抗凝血藥,注射劑
- —— 神經肌肉阻斷劑
II-2. 不包括於上一組者,則按國際非專利名稱或一般名稱排序
- 乙酰膽碱,注射劑
- 凝血酸,注射劑
- 腺苷,注射劑
- 三磷酸腺苷,注射劑
- 鹽酸四唑芬太尼
- 前列腺素E1
- 組織型纖維蛋白溶酶原激活劑
- 丁胺卡那霉素
- 泛影酸鹽
- AMIFOSTINA
- 乙胺碘呋酮,注射劑
- 抑酶
- 阿托品,注射劑
- 卡介苗(ONCOTICE,商品名稱)
- 托品,注射劑
- 氨甲酰甲膽碱,注射劑
- 雙環哌丙醇,注射劑
- 溴卡胺,注射劑
- 丁哌卡因
- 腎上腺色素縮氨脲,注射劑
- 甲基前列腺素F2α
- CARDIOPLEGIA SOLN STERILE,溶液(商品名稱)
- 胞二磷膽碱,注射劑
- 膠原蛋白 (敷布製劑)
- COLFOSCERIL PALMITATO,粉劑
- 硝苯呋海因,注射劑
- DEXTRANÓMERO,膏及粉劑
- 氯甲苯噻嗪,注射劑
- DIGOXIN IMMUNE FAB,注射劑(商品名稱)
- 前列腺素F2α
- 多巴胺
- 達哌啶醇,注射劑
- 騰喜龍,注射劑
- 麻黃碱,注射劑
- 紅細胞生成素
- 鏈激酶,注射劑
- 乙醇胺,注射劑
- 枸櫞酸芬太尼
- 氟康唑,注射劑
- 氟馬西尼
- 更昔洛韋鈉
- 甘油,注射劑
- 高血糖素
- 谷胱甘
- 肝素,注射劑
- 己雙腎上腺素,注射劑
- 透明質酸酶鈉,注射劑及使用於眼球內之溶液
- 透明質酸酶,注射劑
- 葡甲胺
- 甲哌卡因
- 青霉素V
- 巰乙磺酸鈉
- 美沙酮,注射劑
- 甲氧普胺,注射劑
- 甲硝噠唑,注射劑
- 咪康唑,注射劑
- MOLGRAMOSTIM
- 草酸萘 呋胺,注射劑
- 新斯的明,注射劑
- 硝苯吡酯,注射劑
- 硝酸甘油,注射劑
- 硝普鈉,注射劑
- 羥甲基甲硫脲,粉劑
- 催產素,注射劑
- PACLITAXEL
- 聚乙二醇單十二醚,注射劑
- POLIGELINE
- 鹽酸丙胺卡因,注射劑
- 普魯卡因酰胺,注射劑
- 前列腺素E2
- 糜蛋白酶,注射劑
- 羥羥麻黃碱,注射劑
- 枸櫞酸噻哌苯胺,注射劑
- 前列磺酮
- 太可菌素
- 胸腺素 α1
- 硫鳥嘌呤
- TIRILAZAD,MESILATO
- TROPISETRON
- 尿激酶
葡文版本
第35/200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七月八日第162/96/M號訓令核准了澳門大學科技學院之數學碩士課程的學習計劃。
根據積累的經驗,上述課程的學習計劃亦須作出某些方面的修改,以便更有效地滿足澳門特別行政區在此領域的需要。
基於此;
在澳門大學的建議下;
社會文化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經二月十日第8/92/M號法令修改之二月四日第11/91/M號法令第十四條第三款,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14/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修訂七月八日第162/96/M號訓令核准的數學碩士課程之名稱為理學碩士學位課程。
二、核准澳門大學科技學院理學碩士學位課程新的學習計劃,該學習計劃作為附件載入本批示,並作為本批示的組成部分。
三、本課程的專業為數學。
四、上述所指學習計劃適用於在2001/2002學年開始入學的學生,其餘學生應根據七月八日第162/96/M號訓令所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有關課程。
二零零一年七月六日
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
———
理學碩士學位課程-數學
學習計劃
科目 |
種類 |
每週課時 |
學分 |
第一階段 |
|
|
|
泛函分析 |
必修 |
3 |
3 |
實分析 |
〃 |
3 |
3 |
選以下任何六門選修課 |
|
|
|
高等數值線性代數 |
選修 |
3 |
3 |
高等概率與統計 |
〃 |
3 |
3 |
克里弗德分析 |
〃 |
3 |
3 |
幾何及其應用 |
〃 |
3 |
3 |
計算智能之數學理論 |
〃 |
3 |
3 |
矩陣分析 |
〃 |
3 |
3 |
微分方程之數值方法 |
〃 |
3 |
3 |
偏微分方程 |
〃 |
3 |
3 |
研讀課I |
〃 |
3 |
3 |
研讀課II |
〃 |
3 |
3 |
隨機微分方程 |
〃 |
3 |
3 |
隨機過程 |
〃 |
3 |
3 |
時間序列分析 |
〃 |
3 |
3 |
分析專題 |
〃 |
3 |
3 |
幾何專題 |
〃 |
3 |
3 |
矩陣分析專題 |
〃 |
3 |
3 |
偏微分方程專題 |
〃 |
3 |
3 |
概率與統計專題 |
〃 |
3 |
3 |
|
總學分: |
|
24 |
第二階段 |
|
|
|
碩士論文 |
寫作及答辯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