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第28/2001號行政命令:
第146/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47/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48/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49/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50/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
附註:印發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特刊一份,內容如下:
第145/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