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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行政長官辦公室

葡文版本

第15/2001號行政命令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根據第2/2001號行政法規第十條第一款規定,發佈本行政命令。

獨一條——警察總局徽號之式樣及有關色彩組合載於本行政命令附件,該附件為本行政命令的組成部分。

二零零一年四月六日發佈。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何厚鏵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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