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第38/2000號行政法規:
第64/2000號行政命令:
第217/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18/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更正於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六日第四十二期第一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的十月十日第202/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的附件八、附件二十二及附件二十五之葡文文本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