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8 期
第一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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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第38/2000號行政法規:
第64/2000號行政命令:
- 許可東亞銀行有限公司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開設一分行,以便從事銀行業務
第217/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 第10/2000號法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所指的廉政公署人員得持有、攜帶和使用口徑不超越9毫米(.38)的手槍、左輪手槍和步槍
第218/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 許可與三洲貿易有限公司訂立防禦及保安物品的供應合同
更正於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六日第四十二期第一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的十月十日第202/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的附件八、附件二十二及附件二十五之葡文文本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